7月29日,天猫医药馆向平台上商家发布通知,将于8月1日起停止药品在线交易功能。7月31日,天猫医药馆向记者证实了此消息,并称此举是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和河北药监局的政策要求,停止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业务。(8月1日《京华时报》)
从网售药品行业来看,主要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B2C模式,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小药店借助第三方平台卖药。还有一种是B2B模式,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自己直接开网站卖药。食药监总局叫停的是前者,意味着小药店不能通过第三方平台在网上卖药,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依然可以在网上卖药品。
不可否认,“第三方平台网售药品”在试点过程中的确出现了一些问题,确实有必要完善、改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食药监总局的出发点是善意的。按照食药监总局的说法,“试点过程中暴露出第三方平台与实体药店主体责任不清晰、对销售处方药和药品质量安全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也就是说“第三方平台网售药品”的问题是违规销售处方药跟卖假药。可事实上,从网售药品行业存在的问题来说,不只是第三方平台上的药店存在违规行为。大型药品零售连锁药店网上卖药也存在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甚至卖假药等问题。但是,直接叫停第三方卖药平台,而对大型药品零售连锁店的网售却不叫停,难免使人觉得主管部门在采取双重标准,轻罚乃至庇护、放纵连锁药店的违规卖药行为,歧视第三方网络卖药平台。
事实上,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模式的存在,不仅方便了群众购买药品,而且打破了连锁药店的垄断格局,强化了药品零售行业的市场竞争,让民众购买到了更便宜的药品,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破解“看病贵”难题。叫停“第三方平台网售药品”,实质上是让民众重回不方便买药的时代,重新购买连锁药店的高价药,这对于广大老百姓来说,显然不是利好的政策。
笔者以为,在国家倡导“互联网+”战略的当下,针对“第三方平台网售药品”出现的问题,食药监总局不是思考如何加强监管,提升监管水平和能力,而是直接全面叫停“网售药品”,有懒政之嫌,而且是在逆时代潮流而行,背离了互联网时代的方向。
群众用药安全当然需要保障,食药监总局作为监管部门,不应直接全面叫停“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业务”,而是要顺应“互联网+”趋势,在总结试点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按照互联网思维,完善监管体系,确保所有“网售药品”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