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一位家有孤独症患儿的母亲来咨询关于小儿孤独症的医保政策,看着母亲憔悴的表情,心里也是很难过。
近几年,发现周围患有小儿孤独症的家庭多起来,也许是以前没有关注的缘故吧,但是这样的家庭不管是在精神上、感情上还是经济上,都会比我们正常的家庭要多付出很多。大连市人社局在2015年265号文件《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门诊大病等有关待遇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将少儿孤独症、小儿脑性瘫痪及精神分裂症等3种精神类残疾疾病,纳入城镇居民医保门诊大病管理。
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0-14周岁未成年居民中,经检诊认定并取得残疾证的少儿孤独症、小儿脑性瘫痪患儿,在二级以上医保协议医疗机构门诊,进行康复、诊断评估及相关药物治疗等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治疗不设起付标准,统筹支付比例为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800元。
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检诊认定为精神分裂症的参保人员,在精神疾病专科协议医疗机构和二级及以上设有精神科的综合协议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精神分裂症发生的统筹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属老年居民的,统筹支付比例为65%;属未成年居民、大学生的,统筹支付比例为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200元。
这几种病都需要长期的治疗,除了住院外,医保门诊报销一部分,也能缓解家庭经济上的压力,希望这些患者能早日康复。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