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
区 分
二级医疗机构
三级医疗机构
首次住院起付
400元
600元
二次住院起付
300元
500元
三次住院起付
300元
400元
四次住院起付
300元
300元
五次住院起付
四次以上0元
四次以上0元
备注:(1)住院医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未达到起付标准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自付。(2)年度内跨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按住院医疗的次数支付对应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如:首次住院在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300元;二次住院在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
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支付比例
区分
基本医医疗保险
大病保险
二级医疗机构
三级医疗机构
按10%、6%比例缴费参保人员的支付比例
90%
85%
90%
按3%比例缴费参保人员的支付比例
85%
80%
扫描二维码 关注九江医保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