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下午,“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增进民心相通”平行主题会议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记者获悉,我国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建设30个中医药海外中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表示,我国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建设30个中医药海外中心,颁布20项中医药国际标准,注册100种中药产品,建设50家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示范基地。
此前,我国颁布了《 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其中提出,30个中医药海外中心将沿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新亚欧大陆桥、中巴、孟中印缅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在中亚、西亚、南亚、东南亚、中东欧、欧洲、大洋洲、非洲等区域建设。
同时,100种成熟的中药产品以药品、保健品、功能食品等多种方式在沿线国家进行注册,进入沿线国家医疗卫生体系,不断完善销售渠道,形成知名品牌,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根据规划,到2020年,中医药“一带一路”全方位合作新格局基本形成。
《中国现代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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