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冯雪利
第一次提出“党内生活”相关概念的是列宁。1902年9月,列宁在《就我们的组织任务给一位同志的信》中谈到“建立党内报告制度”,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第一次提出“党内生活”这一概念,针对的是如何处理党内矛盾问题。之后,列宁在其政党实践中又多次使用这一概念,论述布尔什维克的建党原则、党内生活和组织原则。列宁在建党实践中,首次确立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强调铁的纪律,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
1929年12月古田会议召开,毛泽东亲自起草会议决议,批评和纠正党内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第一次提出“教育党员使党员的思想和党内生活政治化、科学化”的论断,开启了“着重从思想上建设党”的新思路,实现了由“党内生活”“党的生活”等向“党内生活政治化、科学化”的重要转变。初步回答了党在以农民为主要成分的条件下,如何从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入手,保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和建设党领导的新型人民军队问题,成为我们党积极开展思想斗争、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并取得成效的重要开端。
首次在党内文件中提出“党内政治生活”这一概念的是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1980年2月,为解决“文革”期间党纪国法遭到践踏,导致党的纪律涣散,党的组织瘫痪,党内生活极端不正常的问题,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党内政治生活”概念,从确定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这是党的历史上的第一次,也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治党管党的一个创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面问题,改革创新,逐渐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突破口,先后制定或修订党内法规60多部,“条例”以上的就多达11部,严格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内政治生活”成为党员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和党组织的必修课。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12个方面、160多条新规定新举措着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同时,配套出台《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健全党内问责机制、巡视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扎紧制度的笼子,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结合起来,“党内政治生活”的概念和内涵得到进一步强化,从而把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到一个新高度。
(据2017年3月27日《北京日报》,原文标题《“党内政治生活”源流考析》,本文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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