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依法严惩一位“闹访”者
日前,武安市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报了武安市依法严惩一位“闹访”者的情况。
现将2017第30期《武安市法制宣传工作简报》具体内容抄录如下:
闹访牟利 终被刑拘
李某燕,女,系我市磁山镇西万年村人。2012年1月2日,李某燕曾因子宫肌瘤在我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1月4日,医院按医疗程序,对其进行全子宫切除手术治疗,术前,李某燕及其家属按程序在手术同意书上签了字,手术过程顺利。李某燕在术后住院期间未有身体不适现象。术后复查,李某燕表情自然,行动自如,身体没有任何不适症状。
按理说李某燕的全子宫切除手术诊疗程序合规合法,手术成功。
两年之后的2014年5月份,李某燕因肚子疼找不出别的原因,便私自认定肚子疼和两年前的“这次”手术有关,多次跑到医院讨要说法。6月4日,我市组织邯郸中心医院、第一医院、工程大学附属医院妇产科专家对李某燕进行了特殊病例讨论分析,经专家论证,其本人肚子疼与这次手术无任何关系。然而,李某燕并不罢休,先后以几年前手术出现并发症为由,多次跑到北京等敏感地区上访,无理闹访。6月6日,针对李某燕的诉求,由时任市政府副市长郝维斌主持,在信访局召开专项听证会。经反复协调,最终决定由市第一人民医院赔偿李某燕3万元赔偿金,李某燕同意该“解决方案”并签订了息诉罢访书。
至此,李某燕闹也闹了,访也访了,还举行了听证会,第一人民医院出于人道精神还赔偿了其3万元,其已签订“息诉罢访书”。按理说,该案至此应该得以圆满解决。
谁知,时隔一年后,2 015年7、8月份,李某燕又出尔反尔,仍以医疗纠纷为由继续上访,企图以访牟利。这次闹访,李某燕增加一项新的诉求,其又借口邻居张某祥北侧小院属违建房屋影响其家雨季排水。原来,李某燕、张某祥等六户房屋都位于西万年村西最靠西一排,张某祥为第一户,房后2米紧靠万年矿3米高石堰,该2米胡同用于雨季排水。2010年前后,张某祥将房屋北侧紧邻进村大坡的闲置土地圈占,建成一个小院,将2米胡同堵死。由此,导致其他五户无法进入房后胡同清理杂物,影响雨季排水。李某燕便以此为由,增加诉访请求。镇、村干部多次出面调解做工作,但由于张某祥房屋北侧小院已建成多年,存在抵触情绪,不同意拆迁小院。李某燕便说:“不拆除可以,给我20万封口费,我就不再上访反映这件事”。最终张谋祥自行拆除了该小院,五户村民的屋后雨季排水得以正常进行。
2016年上半年,万年矿对厂区围墙附近的树木进行清理,李某燕的房屋与万年矿围墙之间,紧挨围墙处有一棵树也需处理。出树时由于施工人员操作不当,导致该树倾倒时砸在李某燕的房顶上。李某燕借此要求赔偿其20万元。镇、村结合万年矿实地查看,并未发现其房屋有损毁现象。经镇、村反复协调,念在李某燕家庭困难,暂时决定每月给予其3000元困难救助资金,并签订相关协议。
案件进展到这种状况,可以说,李某燕的每一项诉求都得到了合情合理的解决,但李某燕就是不死心,反复以一种或者二种或三种理由诉访,一年半期间进京到敏感地区上访次数达1 8次之多,显然属缠访闹访行为。
2017年3月29日,李某燕继续到国家信访局上访。4月5日,李某燕又以万年矿树木砸坏房屋为由,堵住万年矿厂区大门,被镇、村干部劝解带至镇矛盾调解室对其做思想工作。在调解室内,李某燕对镇村干部随意谩骂、踢打。4月6日,李某燕终因寻衅滋事被我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4月1 3日,被批准逮捕。
“闹访牟利,终被刑拘”。自李某燕2014年以医患纠纷为由上访以来,再加上后来又以邻居张某祥北侧小院属违建房屋影响其家雨季排水以及万年矿处理树木砸坏其房屋二种诉访理由,从14年5月份到16年一年半期间共进京上访18次,并被公安机关训诫12次。但李某燕仍然思想顽固,屡教不改,并反复扬言:“我反映的问题如果达不到我的要求,我就继续上访,我不怕拘留,不把党委书记告倒不罢休。”李某燕诉访一案属典型的无理闹访案,其为了谋取一己私利,藐视法律,一而再再而三到北京等敏感地区上访,给政府施压,造成一系列恶劣的社会影响,唯有对其这种以访牟利、缠访闹访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捍卫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才能为全市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现将该案例分析评论如下:
其一,李某燕心生邪念,思想偏执,一意孤行。
此案中,2014年李某燕因子宫肌瘤病症入住我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该院按照医疗方案,对其做子宫切除手术,术前,按医疗程序李某燕及其家属已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手术过程也很顺利,住院期间李某燕身体也从未有过不适。可以说,手术相当成功。至于其两年之后出现的不明原因的肚子疼痛,经我市组织相关专家对其病例讨论分析,论证结果认定李某燕肚子疼与子宫切除手术无关。但李某燕并不罢休,出于一己私利,以术后并发症为由到处土访,进行“医闹”,企图以访牟利。李某燕为了满足自己不断膨胀的私欲,心生邪念,思想偏执,其认为只要跑到北京敏感地区上访,就会引起“上边”的关注,就会给当地政府施压,就能谋取到访外利益。殊不知,李某燕自作聪明、无中生有、无理取闹的行为,严重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严重违背社会的公平正义,严重挑战法律的尊严与底线,其私欲不但不会得逞,还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其二,李某燕蛮不讲理,胡搅蛮缠,出尔反尔。
针对李某燕诉访的医患纠纷问题,由时任政府副市长郝维斌主持在信访局专门召开了听证会,经协调,市第一人民医院出于人道精神,赔偿李某燕3万元,李某燕也签订了息诉罢访书。但李某燕得到医院的赔偿金后,出尔反尔,并未息诉罢访,除仍以该理由诉访之外,还寻找到新的诉访理由,其一是邻居张某祥违建房屋影响其雨季排水,危害了其自身利益,李某燕便借此缠访闹访,给政府施压。经镇、村干部反复做工作,张谋祥自行将违建房屋拆除,李某燕等几户村民屋后排水得以正常进行,但李某燕却咬住不放,狮子大开口,仍想借此事谋取更大的利益。其二是万年矿清理矿区树木倾倒至其家房顶上,有危害其家房屋之嫌,尽管经相关人员勘查,并未对李某燕的房屋造成任何损坏,但其却因此提出赔偿2 0万元的诉求。李某燕还恶意将万年矿厂区大门堵住,对镇村工作人员进行谩骂、踢打。李某燕一系列蛮不讲理,胡搅蛮缠,出尔反尔、变本加厉的行为实在令人发指、令人憎恨。其一次又一次的借口诉求就是为了满足自己“因访而富”、“因访而兴”的白日梦,企图以访谋取更多的私利。李某燕不思悔改,执迷不悟的行为,显然属于私心作怪,显然属于无中生有,显然属于以访牟利,只有对这些不良行为予以严惩才能章显法律的权威。
其三,李某燕藐视法律,以身试法,屡教不改。
国家《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信访人采取走访形式的,应当到国家机关设立或者指定场所提出”。李某燕从一开始诉访就多次跑到北京等敏感地区无理闹访,越级上访,并反复扬言:“我反映的问题如果达不到我的要求,我就继续上访,我不怕拘留,不把党委书记告倒不罢休。”李某燕为了达到自己的私欲,公然挑衅法律,企图以访牟利,以访施压。实际上,李某燕已经从不同的方面得到一定的赔偿金和家庭困难救助资金,但李某燕的私欲仍然得不到满足,其不仅毫无收敛之心,反而又变本加厉,继续上访,企图以上访作为谋生的手段。类似李某燕这样的上访户,我市必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依法对其进行严惩,以此捍卫法律的尊严与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