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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5月18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关于71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78号)》称,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等3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四川青神康华制药有限公司等62家企业生产的71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其中,有17批次药品的标示生产企业否认为该企业生产。
此次不合格的项目主要包括性状、浸出物、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水分、二氧化硫残留量等。据关于71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78号)》显示,对上述不合格中药饮片,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总局。
在立案调查工作中,企业对产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由当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企业生产销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情况通报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对不合格产品真实性异议的通报后,要立即立案调查,追溯产品来源。如确属标示生产企业生产的,由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生产企业从重处罚。
附:71批次不合格中药饮片名单
备注:标“*”的药品为标示生产企业否认为该企业生产。
近年来,各省陆续公布的药品质量报告中,不合格药品里面也经常可见中药饮片和中药材,有些甚至整份名单都是中药饮片。中药材、中药饮片制假售假、染色掺杂、增重、超范围经营事件层出不穷,给社会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
去年6月份,在国家局对流通行业掀起大整治,让整个行业为之震动的时候,国家中医药局也印发《全国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严查中药饮片的质量。毋庸置疑,中药饮片跟踪检查进入“常态化”,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供货企业已成为医药行业整治风暴的核心之一。
来源:CFDA官网、国裕医药在线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