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员
您好,这里是温州市瓯海区卫生监督所,根据有关规定,特别提醒您,您应当对您经营的理发店开展空气质量检测。
王先生
啊?这个我不清楚啊,要去哪里做啊?
卫生监督员
这里提供给您几个联系电话,是我市已备案具备检测资质的单位。需要您自行联系。
王先生
....难道是诈骗电话?
5月15日,王先生向瓯海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室来电咨询,接到自称卫生监督部门的电话,要其对经营的理发店进行空气检测,并提供了几个具备检测资质公司的电话。王先生将信将疑的拨通了检测公司电话,对方称空气检测要收费,这是怎么回事?又是新型诈骗电话?
工作人员耐心解答了王先生的疑虑,其实这中间碰到了一个善意的误会。
原来,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1次。
王先生经营的理发店属于卫生监管的公共场所范畴,自然要对店内做空气检测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作为监管职能部门,面对上千家的监管对象,卫生监督分所采用电话通知经营户,宣讲政策法规、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工作效率。
其实不仅仅是理发店,根据我省《关于公布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具体范围的通知》,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住宿场所如宾馆、旅店等;游泳场所;公共浴室如足浴店、桑拿中心等;理发场所;美容场所如美容院、护容馆等;文化娱乐场所如歌舞厅、影剧院等需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都应遵照执行每年不得少于1次的卫生监测。
来源:瓯海区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