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通过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该《规定》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同时废止,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不再审核发放《卫生监督合格证》。新形势和新政策下,如何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管工作,成为卫生监督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日,金华市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管工作现场会在武义县召开,金华市9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分管所长、科长,全市16家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金华市市卫计委综合监督处王荣顺处长主持。金华市卫计委副主任王飞豹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参会的监督机构和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务必强化三种责任,增强两种意识,最终显现一个目标。
▲王飞豹副主任支招——“三二一”
3种责任
企业主体责任
属地监管责任
队伍廉政建设责任
2种责任
1、大局意识。将人民群众的健康、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力争实现两个100%(监督覆盖率100%,产品抽检合格率100%);将集中消毒餐饮具工作作为食品安全城市、健康大市的重要任务来抓。
2、忧患意识。金华市2016餐饮具集中消毒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在一年两次的省级食品安全暗访中,表现优秀,无扣分现象,该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但面对新形势,大家要持续努力不松懈,充分发挥在线监控等信息化手段的优势,争取更大突破。最终要实现一个目标:确保全市集中消毒餐饮具消毒规范、消费安全、消费者放心,打造金华“放心餐饮具”。
1种责任
深入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引导企业不断加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全市集中消毒餐饮具消毒规范、消费安全、消费者放心,打造金华“放心餐饮具”,助推市政府“放心消费在金华”工程。
金华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胡梅丹通报2016年我市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监督抽检、食品安全暗访的情况,并对金华市2017年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管工作做了重点部署。
▲企业代表发言
▲16家企业负责人现场签订了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
▲参会代表现场观摩,交流学习
▲王飞豹副主任在车间与企业负责人交谈
来源:金华市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