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普人社发〔2017〕19号文件要求, 江城县医保管理局自2月至4月受理两家零售药店,并于5月8日至9日组织评估专家,进行实地勘查评估:
一是严把书面审核。严格按照普洱市定点零售药店的申报标准审核,查看证照是否齐全,相关材料是否提交齐全并核实其真实性;
二是深入实地开展基础设施勘查。查看经营面积是达到入标准,查看是否有冷藏设备,通风条件是否好等硬件设施,查看是否有驻店职业药师,是否公布监督投诉电话等情况;
三是实地开展药品管理及质量核查。药品经营人员是否资格证照齐全,药品品种是否达到标准,是否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认证许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日常检查记录和证明材料;
四是现场核实内部管理及网络建情况。是否建有内部管理系统,查看药品进销渠道、药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是否齐全,是否有规范健全的内部销售系统,严禁有伪劣药品存在;
五是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核实。
经评审专家组评估打分后,于5月10日反馈评审工作组,将通过评审的1家药店将上报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天。社会公布期满,未提出不同意见的,将签订服务协议开通定点。
(江城县医保中心 张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