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院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河北省儿童医院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2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儿童医院是河北省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儿童医院,医院现有临床、医技科室47个。其中,新生儿科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功能(超声诊断)科为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重症监护科为河北省重点专科、心脏外科、神经内科、呼吸科、神经胸外科等为河北省重点发展学科。
我院还拥有河北省脑瘫康复技术指导中心、河北省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中心、河北省新生儿听力筛查诊治中心、河北省胎儿先天性心脏病超声诊治中心等四个省级中心,国家级核心刊物《护理实践与研究》也由我院主办。
2013年医院加盟了“北京儿童医院集团”,成立了国际部,实现了“患者不动,医生移动”的服务模式。我院儿研所与北京儿童医院儿研所合作,并挂牌“北京儿童医院集团河北儿研所”,在标本的收集选送、科研技术人员的流动、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参与等方面实现与北京儿童医院的合作。多年来,医院注重科技创新,以特色求发展,以诚信树品牌,不断巩固全省儿科医疗保健的龙头地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河北省儿童医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1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儿童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如果应聘人员在某一方面特别优秀或某一领域有特长的,经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可破格录用。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月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7年1月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的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护理类、技师类、管理类人员:2017年5月22日8:00—5月31日17:30。
医师类人员:2017年5月22日8:00—6月5日17:30。
报名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冀儿医”(hbpch1)进行报名,并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及缴费。由河北省儿童医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于笔试考试时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3.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省儿童医院人事处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二)报名护理岗位考试程序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考试结束后第二天在河北省儿童医院网站(http://www.hbpch.com)发布。
(3)笔试组织。笔试组织工作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技能考试
(1)通过护理考试笔试的人员,按笔试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试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技能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护理常规和基础护理操作。技能考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60分,技能考试当场打分,技能考试成绩采用“平均分”方法,各项技能操作项目的平均分为技能考试成绩。考试结果在河北省儿童医院网站(http://www.hbpch.com)公布。
3.面试
(1)按笔试和技能考试平均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相关专业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果在河北省儿童医院网站(http://www.hbpch.com)公布。
(三)报名检验、药学岗位考试程序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考试结束后第二天在河北省儿童医院网站(http://www.hbpch.com)发布。
(3)笔试组织。笔试组织工作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面试
(1)通过笔试考试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相关专业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果在河北省儿童医院网站(http://www.hbpch.com)公布。
(四)医师及其他岗位人员招聘程序
综合测评
采取综合测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执业能力、气质仪表、沟通能力和相关专业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果在河北省儿童医院网站(http://www.hbpch.com)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考试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省儿童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儿童医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省儿童医院网站(http://www.hbpch.com)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河北省儿童医院网站(http://www.hbpch.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311-85911102(河北省儿童医院人事处)
附件1:
河北省儿童医院人事处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