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省各地都在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放射防护“4+2”规范提升专项治理行动。
什么是放射防护“4+2”
基层医疗机构放射防护“4+2”规范提升专项治理行动的目标是为了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和自律意识,服务新医改,提升放射防护整体管理水平。
四个一
持有一本《放射诊疗许可证》
配备一名影像专业医师
张贴一套电离辐射警示标识
配备一套放射防护用品
二合格
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合格
放射诊疗场所防护检测合格
放射防护“4+2”专项行动四步走
第一步
召开专项行动培训会明确工作内容
第二步
放射诊疗机构进行自查自纠
第三步
市级卫生监督机构结合国家、省“双随机”监督检查要求开展监督检查
第四步
省市卫生监督机构实施联合督导
基层医疗机构放射防护“4+2”工作要求
一贴
在放射机房外醒目位置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二划
在放疗、核医学机房门外设置有红色警示线,在X线影像诊断、介入放射学机房门外设置黄色警示线,并标注警示语句。
三警示
在机房入口处装有工作指示灯并有效使用。
四印刷
性能和场所合格证书由检测机构印制并张贴。
在就医过程中谨记防护用品使用宝典
就再也不用担心射线的伤害了
X射线检查工作场所应配备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放射诊疗检查时,应对受检者非照部位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如果医疗机构没有提供受检者防护用品或没有使用防护用品,受检者可以主动要求医生给予提供并佩戴。同时,如果您的健康权益受到损害,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12345 。
来源:宁波市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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