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程度,减轻慢性病患者的就医负担,根据我县近几年慢性病病种及发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以下18个病种的申报、办理及补偿作如下规定。
(一)申报病种及申报条件:
1、糖尿病:
申报条件:(1)必须要有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支持诊断的辅助检查报告单;(2)必须是血糖、尿糖升高及糖化血红蛋白升高连续两次及以上。
2、精神分裂症:
申报条件:必须在精神病专科医院(公立医疗机构)住院诊断证明、具有诊断依据的检查报告单或住院资料。
3、高血压:
申报条件:(1)Ⅱ期:160~179/100~109mmHg,伴有左、心脑肾损害等;(2)高血压Ⅲ期:180/110mmHg以上;(3)必须要有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诊断证明;(4)心电图为异常心电图。
4、脑梗塞及脑出血后遗症:
申报条件:(1)必须要有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支持诊断的辅助检查报告单;(2)必须具备有并发症,如有肢体活动及语言功能受限等后遗症。
5、肝硬化:
申报条件:(1)必须要有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支持诊断的辅助检查报告单;(2)必须具备有肝硬化失代偿期的病人。
6、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申报条件:(1)只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全套资料;(2)必须有明确诊断的相应检查报告。
7、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
申报条件:(1)只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全套资料;(2)必须有明确诊断的相应检查报告。
8、癫痫:
申报条件:(1)住院患者,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全套资料;(2)未住院患者,需提供门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诊断证明书、具有诊断依据的检查报告单等资料。
9、慢性肾功能不全:
申报条件:(1)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全套资料;(2)必须有明确诊断的相应检查报告。
10、肾病综合征:
申报条件:(1)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全套资料;(2)必须有明确诊断的相应检查报告。
11、慢性肾炎:
申报条件:(1)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全套资料;(2)必须有明确诊断的相应检查报告。
12、帕金森氏病:
申报条件:(1)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全套资料;(2)必须有明确诊断的相应检查报告。
13、系统性红斑狼疮:
申报条件:(1)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全套资料;(2)必须有明确诊断的相应检查报告。
14、甲状腺功能减退:
申报条件:(1)住院患者,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全套资料;(2)未住院患者,需提供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具有诊断依据的检查报告单等资料;(3)必须有明确诊断的相应检查报告。
15、甲状腺功能亢进:
申报条件:(1)住院患者,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全套资料或需提供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具有诊断依据的检查报告单等资料;(2)必须有明确诊断的相应检查报告。
16、脑水肿:
申报条件:(1)住院患者,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全套资料或需提供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具有诊断依据的检查报告单等资料;(2)必须有明确诊断的相应检查报告。
17、痛风
申报条件:(1)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有住院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2)有连续两次血尿酸检测明显升高。(3)痛风结节中有尿酸盐结晶发现。
18、类风湿性关节炎
申报条件:(1)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2)类风湿因子阳性。
(二)慢性病申报必备资料及程序:
1、以上只针对参合农村户口方可享受;2、所申请的疾病必须在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住院的证明资料或未住院的提供相应的门诊证明材料;3、申请需要的资料:住院病历、身份证、户口簿、合医本、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及支持申请疾病的一切检查报告单等复印件一套;4、参合患者符合上述条件的慢性病,将所需资料(小二寸相片1张)交各乡镇卫生院慢性病科,由各乡镇卫生院统一申请办理《慢性病证》;5、坚决杜绝为了办理慢性病,不需住院的诱导病人住院治疗。
(三)慢性病补偿
1、慢性病患者申报成功并办理慢性病证后方可享受慢性病补偿。补偿内容:只针对治疗慢性病的药物。
2、由县医院、县中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进行现场垫付,每月或没季度县县合医办申报垫付的资金。
(四)相关管理规定
1、各医疗机构在开药时不得开取与慢性病无关的药物,否则,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
2、享受慢性病的患者不得再享受门诊统筹补偿。
3、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一次开药不得超过两周,县级两家公立医院一次处方不得超过一个月。
4、违反以上规定的医师,出现一次将进行诫勉谈话、两次将停止新农合处方资格。
如果您还对慢性病证的办理和使用有疑问,习水县中医院慢性病管理中心欢迎前来咨询就诊。地址:习水县中医院门诊部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