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成本时代”来了!DRG收付费改革试点正式启动

来源: 县域卫生/zgxyws88

6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深圳召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 Related Group,DRG)收付费改革试点启动会,宣布广东省深圳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福建省三明市,以及福建省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和厦门市第一医院,一共三个城市的公立医院和3个省市级医院同步开展DRG试点。2019年有望将试点扩大到50个城市,2020年扩大到100个城市。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监察专员何锦国、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副司长樊挚敏、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副司长庄宁、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巡视员李路平、深圳市副市长吴以环在内的领导参加了会议。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在会上要求,DRG收付费改革试点是今年医改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试点地区所在省份要大力支持试点地区工作,并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和医疗机构,根据国家试点要求开展试点工作。王培安表示,国内外经验证明,收付费方式改革是促进三医联动改革最重要和最有效的抓手。

 

什么是DRG收付费

 

DRG收付费,是根据住院病人的临床相似性以及资源消耗相似性(即按照住院病人的疾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的复杂程度及资源消耗程度)分成一定数量的疾病组,并以组为单位制定医药费用标准进行收付费。当前,DRG收付费已经在40多个国家进行了运用。


在我国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云南省禄丰县和河南省宜阳县的经验值得借鉴:

 

云南禄丰:DRGs覆盖所有住院服务

云南省禄丰县自2013年以来,结合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县域内因地制宜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已基本覆盖县域内所有住院服务。通过合理确定DRGs分组、科学测算支付标准、加强服务行为监管,在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和内部精细管理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河南宜阳:创新DRGs管理办法

河南省宜阳县从2011年起参照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管理理念,推行基于临床路径的按照疾病分组管理、分类支付的医保支付方式。结合实际,创新分组管理办法,制定临床路径,合理确定病种分组价格,完善信息系统,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激励约束,共同发力,基本覆盖县域内所有医疗机构,取得了较好效果。

 

控制医疗费用,优化医院管理

 

按DRG收付费是现代化卫生经济管理工具,也是未来深化支付方式改革的必然趋势。通过打包收付费,将药品和耗材内化为医疗机构的成本要素,有利于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有效降低成本和提升服务质量的积极性,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转换。

 

从目前来看,开展DRG收付费改革是促进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破除以药养医的有效手段,是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有效途径。

 

按DRG收付费将形成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模式,促进医疗机构加快建立规范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提高医院运行效率;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用药行为,杜绝大处方、大检查。

 

按DRG收付费还要建立以服务质量及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分配制度,改革内部人事制度和分配激励机制,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从经济效益转移到社会效益上来,从而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DRG收付费将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系统,方便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公立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促进三医联动,实现三方共赢

 

国内外经验证明,收付费方式改革是促进三医联动改革最重要和最有效的抓手,DRG收付费改革实质上是一次从机制到体制的综合改革。如今,我国大部分地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收付费方式改革,但覆盖的患者和医疗服务内容有限,管理精准度不高。

 

DRG带来的是医保、医生和患者的三方共赢。

 

对医保而言,实行DRG为主的多元复合型的医疗支付方式,通过做好顶层设计和在实操层面的细节控制,可以做到费用增长幅度和支出可预期、可控制。2015年的数据显示,我国患者的医疗费用自付比仍然高达49.1%。如果医保统筹资金的结余用于增加对患者的补偿比,患者自付费用将下降。

 

对医生来说,DRG及配套年薪制的推行,将达到“腾笼换鸟”的效果,挤压药品和耗材上的虚高费用,提高医生的服务技术和劳务收入,让医生的收入水平达到国际标准,即当地人均GDP的3.5-4倍。在考核标准上,DRG不再关注医生的“创收能力”,而是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学科建设和技术水平。

 

从国际经验来看,预付制是医疗支付方式发展的必然趋势。未来医保收付费改革的发展方向一定是会从当前的按项目付费为主,逐步过渡到按床日、人头、病种,最终过渡到住院病人按DRG的多元复合型的医疗支付方式。

 

目前,我国医疗费用的自然增长受到人口老龄化、医疗服务需求增加、人力成本和物耗成本上升、先进医疗技术、药品和检查技术的推广使用等复合因素的共同推动。

 

医疗费用增长是客观规律,也是世界各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普遍规律。开展DRG收付费改革,就是要在尊重医疗费用自然增长规律的同时抑制不合理费用增长。因此,在制定收付费政策和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医疗费用的合理增长。研究医保基金的筹资增长速度和医疗费用上升速度以及患者可承受程度之间的关系,通过医疗服务成本核算和医保精算来进行费用测算,并藉此来实现收付费双方的均衡。

 

开展DRG收付费改革,首先要建立一整套制度体系,统一基础支撑工具。为了做好试点工作,国家卫计委已经制定了C-DRG收付费规范,建立了一个覆盖全国的成本监测平台。

 

什么是C-DRG?

 

C-DRG是全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规范,是在借鉴国际经验和我国部分省市推行DRG的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和医疗保障体系以及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实际情况,所创建的供全国应用的公益性支付、收费规范体系。


《中国县域卫生》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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