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3个药品短缺问题引起辽宁卫计委的关注。
2日,辽宁卫计委网站发布《关于对5月份医疗机构上报药品短缺原因进行调查的通知》,宣布依据辽宁省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供应保障系统数据,5月份省内各医疗卫生机构上报的短缺药品信息经各市卫生计生委初步核查后,共23种药品需进一步调查。
该通知表示,对于已经产生议价结果的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配送中要承担保障药品及时、足额供应的主体责任,在每个市至少选择一家配送企业,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建立配送关系的,将按照不能履约处理。
对于不能按照议定价格及时足额供货、发生药品临床供应不足的问题,相关药品生产、配送企业要在6月10日前解决,限期不改的企业一律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配送管理与考核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处理。
▍短缺药是近年来不断升温的“老问题”
公开信息显示,2013年下半年,多地反映甲巯咪唑供应短缺问题,国家卫计委联合有关部门进行调研,专门解决甲亢患者用药短缺的问题;2015年,一种治疗婴儿痉挛症的注射用促皮质素,一盒仅售7.8元,因一直缺货在黑市上卖到4000元,翻了500倍;2016年,治疗重症肌无力的必备药物溴吡斯的明片断货3个月令很多患者苦不堪言,全国到处寻药,每瓶30元的药品在黑市被炒到几百元……
2006年至2008年,北大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受国家发改委的委托,曾开展过大规模的短缺药品调查。
该中心主任史录文介绍,调查组从114家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获取信息,统计发现,短缺药品有284种。通过对医药公司电子网单的分析,调查组发现,284种药品中只有20种药品是真正短缺,相对短缺的药品为13种,潜在短缺的药品有7种。但从目前各地短缺药品信息来看,那些过去短缺的药品依然短缺,甚至成了“短缺明星”。
4月18日,中央深改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更好满足人民健康和临床合理用药需求。
坊间评论认为,中央深改组关注短缺药品,并将这个问题上升到改革的高度,是一个令人鼓舞的信号。
中央深改组第三十四次会议提出: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完善监测预警和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分级联动应对机制,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定点生产、协调应急生产和进口、加强协商调剂、完善短缺药品储备等措施,打通短缺药品研发、生产、流通、采购等各个环节,更好满足人民健康和临床合理用药需求。
(本文转自医药网 作者:赛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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