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五部门发文推进药品流通发展

来源: 广东省医药企业管理协会/GDPEMA

在6月6日召开的“全球2017医药商业创新大会”开幕式上,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市场秩序管理处处长刘炜向与会者发布了刚刚出台的《市商务委、市食药监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关于“十三五”期间推进本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进行了宣传和解读。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处长 刘炜


       刘炜谈到,该《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以及商务部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4个文件精神。


“指导意见”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发展现状与形势。


一是行业发展现状。


       现状一:行业规模和集约度不断提高。“十二五”末,本市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1329亿元,比2010年增长89.1%,药品零售和医药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分别完成80亿元和27亿美元,分别比2010年增长60.1%和35.4%。反映行业集中度的前10强企业销售总额占全市69.9%。药品零售连锁率上升至85.8%,处于全国领先。现代物流配送规模达千亿货值,辐射至长三角地区。


       现状二:行业结构和供应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至“十二五”末,本市有药品流通企业3571家,其中批发企业124家,零售药店3447家,已形成了以全国性企业为主体、区域性企业为延伸、专业型企业为配套的药品流通行业结构。在供应保障方面,分销网络覆盖全国各省地市,零售网点覆盖全市各社区。建立了2小时、4小时、8小时等快速供应机制和24小时服务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网络,形成了完备的国家及市级药品储备体系。


       现状三:行业发展方式和服务模式不断创新。药品批发企业由传统分销商向智慧型分销服务商转型;医药供应链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在本市公立医院改革中探索推行医院供应链管理服务;专业 药房 、医药电商、自动售药机等药品零售新模式不断涌现;中药处方代配代煎、中医坐堂等便民服务焕发新生机。


       现状四:行业管理不断加强。药品流通行业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为主导,积极完善行业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建设,推进过程管理和现场管理,加强流通环节质量控制。大力推动行业商务诚信建设,星级诚信企业占38.6%,建立了3个行业人才培养基地,人才素质不断提高。实行了行业药师管理备案登记。


二是行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形势一:药品和健康服务刚性需求不断增长。未来5年,在城镇化、人口老龄化、二孩政策、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等因素推动下,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和自我保健的刚性需求将大幅增加,药品和健康服务的市场规模将加快增长。


       形势二:医改加速行业变革。随着医改的推进,我国医疗卫生投入稳步增加,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给药品流通行业提供了发展空间。“两票制”、“营改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政策的实施,以及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医保药品带量采购、药品集团采购和控制“药占比”等政策的推进,将对行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形势三:行业转型升级催生新的竞合关系。“互联网+医药”和第三方医药物流催生的新竞争态势倒逼行业转型。传统医药流通方式加快向现代医药流通方式转变,药品批发企业向智慧供应链综合服务商转变,药品零售企业向大健康服务商转变。上海自贸试验区效应和供给侧改革加快药品流通行业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步伐,将形成不同企业相互依托、共同发展的竞合新关系。


第二部分: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势,科创中心建设,及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需求导向、结构优化、创新驱动、有序发展基本原则,打造医药供应链与大健康服务高地,推动全国统一市场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


       总体目标:到2020年,围绕大健康产业,以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国际化为主要方向,建立具有配置全球资源能力的高效、安全、可及、便利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


       具体目标:本市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过2000亿元,前20强药品批发企业年销售额占本市药品批发总额的85 %以上,形成销售规模过千亿元的特大型药品流通企业2家,销售规模过百亿元的全国性大型药品零售企业1-2家,医药供应链创新业务和互联网销售规模大幅增长。


第三部分:创新引领五大主要任务。


任务一:优化行业规划布局,行业发展形成新格局。


       一是有效配置药品流通资源。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城市规划、人口密度和年龄结构等现状,定期发布市场供需、企业数量、仓储物流、零售药店覆盖水平等信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完善药品储备和应急供应机制,提高急救药、低价药等药品的保障供应效率。在“分销网络辐射全国,配送网络覆盖长三角”的基础上,通过现代技术,提高药品流通效率。


       二是优化药品流通行业结构。发挥政策与市场双重作用,进一步优化“全国性企业为主体、区域性企业为配套、专业型企业为辅助”的药品流通行业结构。支持行业领先企业发挥综合优势,建成超大型国际化医药集团和全国性、区域性平台型药品流通企业,提升行业规模。鼓励中小企业创新购销模式,降低经营成本,并积极向专业化、特色化服务性企业转型。


       三是合理布局药品零售网点。根据本市相关规划要求,优化药品零售网点布局,按照“中心城区合理调整、非中心城区延伸到位、新老社区全面配套”的要求,做到布局与发展相适应、供应与需求相匹配。强化专业服务区域、特色街区等重点区域的药品零售布局,提升健康服务消费能级。


任务二:提升医药供应链综合能力,行业转型进入新领域。


       一是优化医药供应链管理。培育智慧医药供应链示范企业;创建医药供应链创新示范基地;继续探索开展医院供应链管理、商业保理等相关增值服务;推动医药供应链与“阳光平台”互联互通;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提高医药供应链运作效率。


       二是提升医药物流发展水平。基于供应链打造安全高效、智慧的现代医药物流网络和服务体系;强化标准化的药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实现冷链资源互联共享;推动实施城市药品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管理。


       三是推动医药供应链追溯体系建设。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完善医药供应链追溯体系;建设药品追溯示范项目,支持行业协会参与第三方药品信息化追溯平台建设;支持追溯应用服务发展,为政府提供数据支持和信息服务,为企业经营提供数据共享,为公众用药提供信息查询,提高药品质量安全由于公共服务水平。


任务三:激发大健康产业新动能,行业服务催生新模式。


       一是提升药品零售的大健康服务能级。以“互联网+”促药品零售企业创新转型升级。推动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与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推进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信息系统与”阳光平台”互联互通。发展线上线下互联互通的O2O模式,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服务模式。开展健康管理等大健康服务,鼓励发展自动售药机、健康小屋等智能化终端。


       二是鼓励大健康服务商业模式创新。支持发展专业药房等新型零售经营方式,倡导一站式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助推养老和康复服务,鼓励与医养康复和家政机构合作创新商业模式,发展“服务+商品”新业态。


       三是拓展中医中药融合相关业务。完善中药处方代配代煎服务,弘扬发展定制膏方、柜台方等传统业务,促进中医中药协同发展。鼓励开设中医坐堂医诊所、中医门诊部(国医馆),发展连锁经营。支持老字号企业及药店在保持传统优势的基础上,拓展特色服务,提高老字号的品牌度和美誉度。


任务四:融入自贸区发展,行业国际化取得新进展。


       一是探索建立国际医药交易中心。组织力量开展在自贸试验区建立国际医药交易中心的可行性研究。通过制度创新,探索打造市场化、国际化、互联网化的医药交易平台。建立政策透明、价格公开、标准规范、服务集成等交易规则,支持交易中心开展物流、金融、资讯等服务。利用交易大数据推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降低交易成本,规范流通市场秩序。


       二是加快药品流通行业国际化进程。顺应“一带一路”战略、发挥上海“四个中心”和自贸试验区建设先发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交流合作,支持举办国际展会和论坛。加强与国际医药企业的战略合作,培育跨国药品流通企业。支持企业扩大药品进出口业务,支持“海上中医”等中医药服务贸易,打通国内国外两个市场。


任务五:加强行业基础能力建设,行业管理迈上新台阶。


       一是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建立药品流通行业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完善药品流通设施、药品追溯和行业服务等相关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膏方、中药处方代配代煎等中医药相关服务规范,鼓励企业建立中药材规范种植基地。宣传贯彻行业标准规范,推动行业示范企业经营行为引领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推动商务诚信建设。推进行业子平台与上海市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对接,打造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治、社会监督的共治网。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运用行政力量和市场力量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治,提升行业自律水平,营造市场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药品流通环境。(刘炜处长在解读这一部分时强调指出,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商务部于2015年在全国4城市进行了商务诚信建设试点,社会信用立法马上要出台。大家都很关注上海推进信用建设情况,三天后的6月9日,市商务委将召开诚信建设推广大会,届时阿里、京东等企业都将参加,其旗下8.3万户,全市有工商登记的170万户商户都参与诚信体系建设,政府覆盖很快达到50%,市场情况将会有很大改观。)


       三是加强理论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发展中介服务,开展药品流通行业研究,从理论上提升行业定位和发展空间。强化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层次多元、行业需要的人才培养与职业教育体系,建成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现代药品流通人才体系。弘扬“工匠精神”,鼓励药学和中医药特色技艺的传承与创新。


       四是提高行业管理服务能力。提升行业统计质量,加强对重点药品流通企业的统计监测,适时监测重点医药商品的市场运行情况。支持行业协会建立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对行业企业的指导作用。完善药师制度,建立服务水平评价和考核体系,着力提高药品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水平。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措施一:完善行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利用各项商务促进政策,积极支持药品流通行业转型升级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总结行业分类分级管理实践经验,完善行业相关管理制度。积极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全面推进医保药品带量采购、不断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等政策。完善互联网药品交易管理制度。完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行为。深入研究三医联动相关政策,积极探索医药分开相关配套政策。


       措施二: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贯彻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精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经营假劣药品、商业贿赂、倒买倒卖税票、挂靠经营、非法经营网上药店、发布虚假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抓好药品购销管理,完善索证索票制度;规范医药销售代表管理;规范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市场,加强有害物质残留和质量检验。清除、调整影响行业改革发展和妨碍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平规范的药品流通市场环境。


       措施三:发挥行业协会重要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发展指导、标准建设、统计分析、质量管理、药师管理、政策宣贯、教育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公共平台作用,健全在相关部门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协调、服务机制,积极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行业创新,促进国内外交流合作。


刘炜最后补充介绍了行业发展九大重点工作:


1、按照“中心城区合理调整、非中心城区延伸到位、新老社区全面配套”的要求,完善药品零售网点空间布局。

2、培育智慧医药供应链示范企业,创建医药供应链创新示范基地。

3、推动医药供应链与“阳光平台”等公共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提高供应链响应速度和协同效应。

4、推动实施城市药品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管理,方便药品配送车辆通行。

5、开展药品追溯示范项目建设。

6、推动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与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7、推进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信息系统与“阳光平台”互联互通。

8、开展建立国际医药交易中心可行性研究。

9、建立药品流通行业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完善药品流通设施、药品追溯和行业服务等相关标准体系。


来源: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