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篇(二) ​健康城市的标准

来源: 烟台卫生计生/ytwjwgw


健康城市的标准

建设健康城市,是在20世纪80年代面对城市化问题给人类健康带来挑战而倡导的一项全球性行动战略。世界卫生组织将1996年4月2日世界卫生日的主题定为“城市与健康”,并根据世界各国开展健康城市活动的经验和成果,同时公布了“健康城市10条标准”,作为建设健康城市的努力方向和衡量指标。

具体标准

1.为市民提供清洁安全的环境。
2.为市民提供可靠和持久的食品、饮水、能源供应,具有有效的清除垃圾系统。
3.通过富有活力和创造性的各种经济手段,保证市民在营养、饮水、住房、收入、安全和工作方面的基本要求。
4.拥有一个强有力的相互帮助的市民群体,其中各种不同的组织能够为了改善城市健康而协调工作。
5.能使其市民一道参与制定涉及他们日常生活、特别是健康和福利的各种政策。

6.提供各种娱乐和休闲活动场所,以方便市民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7.保护文化遗产并尊重所有居民(不分其种族或宗教信仰)的各种文化和生活特征。
8.把保护健康视为公众决策的组成部分,赋予市民选择有利于健康行为的权力。
9. 作出不懈努力争取改善健康服务质量,并能使更多市民享受健康服务。
10.能使人们更健康长久地生活和少患疾病。

影   响


健康城市还包括生活在城市里面的人们,健康不只是外部环境的健康,还有人们心理上的健康。

状   况

截止2000年,全世界约有4000多个城市通过各种途径加入了全球健康城市网络。到2003年10月,全球共计3000多个城市、社区、乡镇、村庄、岛屿加入到健康城市项目。在欧洲区,截止到2009年6月,约有90个城市已通过或正在接受WHO欧洲区健康城市网络的认证;此外,欧洲成立了30个国家健康城市网络,涵盖了1400多个城市(城镇)。在西太区,约有170个城市正在开展健康城市活动(2000年数据);截止到2008年10月,加入健康城市联盟的城市和组织的数量达到了1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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