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工商、公安要联合集中行动,坚决铲除各类以保健食品营销欺诈老年群众的社会公害毒瘤!”5月31日下午,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王庆邦在甘肃省局“陇原护老”专项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强调,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严厉打击以保健食品非法销售、非法宣传、非法集资等手段营销欺诈老年人群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保健食品诈骗犯罪分子。
据了解,此前的5月18日,甘肃省举行了全省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营销欺诈行为开展“陇原护老”专项行动部署大会,全省3000余名食药监管、工商、公安执法人员通过视频会议参加了动员部署大会。
近年来,甘肃省高度重视不法分子打着保健养生的幌子,以保健食品非法销售、非法宣传、非法集资等手段欺诈老年人群,以健康之名行诈骗之实的社会公害,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整治力度。
2016年10月,甘肃省局组织开展食药科普“陇上护老”行动,在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开展专家巡讲科普活动;当年11月,甘肃省局成立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对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营销保健食品行为加强监管;2017年4月,又组织在全省开展为期6个月的保健食品化妆品打“四非”专项行动,整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行为。
今年4月26日,甘肃省副省长李斌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第1466期“舆论盼强力整治老年保健品市场乱象”上作了批示,要求研究整治措施,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规范保健品市场管理。5月16日,甘肃省食药监管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营销欺诈行为开展“陇原护老”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5月至8月,用3个月时间,开展“陇原护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营销欺诈行为,为老年群众营造放心安全的保健食品消费环境。
据了解,甘肃省“陇原护老”专项行动,确定了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陇原护老”宣传教育活动、搭建保健食品营销欺诈社会共治平台三个重点任务。
在打击违法犯罪方面,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一是打击保健食品营销欺诈专业犯罪团伙。把保健食品营销欺诈的违法犯罪团伙、欺诈专业集团、兜售保健食品非法集资团伙作为打击重点目标对象,缜密摸查,追挖保健食品营销欺诈窝点,坚决铲除辖区内的诈骗窝点和营销欺诈作案团伙,坚决果断精准打击。严厉打击利用传销形式销售保健食品以及以销售保健食品养老、养生项目为名非法集资各类欺诈活动等。
二是全面取缔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行为。全面取缔杜绝以健康讲座、会议营销、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试用等营销欺诈形式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凡以会议营销等欺诈形式活动销售保健食品,一律按无证经营保健食品定性查处。
三是打击取缔保健食品无证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保健食品经营范围、保健食品销售场所和许可证载明地址不相一致等无证经营行为;坚决打击取缔保健食品无证照经营及无固定经营场所销售保健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保健食品经营者无进货查验记录、无票据、无供应商资质和未建立销售台账等违法行为。
四是整顿规范保健食品经营场所行为。宾馆、酒店、影院、餐馆(厅)、招待所、农家乐、会馆(所)等场所不得向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欺诈行为组织或人员提供场所;对擅自为保健食品营销欺诈行为组织或人员提供场所,导致老年群众遭受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追究连带责任。
五是打击制售保健食品非法产品行为。严厉查处不合格保健食品、来源不明的“三无”保健食品产品、无中文标识说明的进口保健食品,以及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识、未经批准而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以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
六是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行为。查处保健食品治病防病等夸大功能虚假宣传,严厉查处提供虚假宣传材料、健康讲座、权威证明、专业机构监制、专家推荐等欺诈宣传行为等。
甘肃省把提高老年群众科学养生保健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专项行动重要内容,广泛组织开展食药科普“陇原护老”专家巡讲、“科学养生、健康生活”大讲堂活动,开展保健食品法律科普宣传“五进”活动,提升老年群众抵御违法犯罪分子欺诈手段的意识和能力。
同时,发挥“12331”“12315”“110”投诉举报平台作用,搭建保健食品营销欺诈社会共治平台,走案源信息社会化之路,鼓励全社会参与监督,构建社会参与共同监管绿色平台。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甘肃省食药监管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联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三部门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优势、专业作用优势,突出打击重点,明确打击责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确保专项整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