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桐价【2017】14号文件《关于调整我县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通知如下:
一、调整儿科门诊、住院诊查费。县级公立医院儿科诊查费门诊加收10元/次、住院加收10元/日。
二、综合医疗服务类中的“一般检查治疗项目”,临床诊疗类中的“有创活检和探查项目”、“临床手术类项目”,“部分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项目”,6周岁及以下儿童在原价格上加收30%。
三、调整后的儿童医疗服务价格按“四舍五法入”法,单价20元(含)以下的保留到角,单价20元以上的保留到元。
四、儿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医保部门按规定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五、本通知自2017年6月15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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