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如何划账?
文章来源:省人社厅 发布时间:2017-06-01 16:18:36
答:根据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二点,个人帐户按参保人员的年龄,以不同比例划入个人帐户:35周岁(含 35周岁)以下按本人缴费工资的3.5%划入;35周岁以上至50周岁(含 50周岁)的,按4%划入;50周岁至60周岁的按4.5%划入;退休人员按个人退休金总额的4.5%划入。剩余部分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月划帐后,省医保中心均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参保人。
答:根据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二点,个人帐户按参保人员的年龄,以不同比例划入个人帐户:35周岁(含 35周岁)以下按本人缴费工资的3.5%划入;35周岁以上至50周岁(含 50周岁)的,按4%划入;50周岁至60周岁的按4.5%划入;退休人员按个人退休金总额的4.5%划入。剩余部分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月划帐后,省医保中心均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参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