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5月25日晚在官网发布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2017修订版)》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对奶粉配方注册制所需要的材料项目相应简化调整,并对奶粉商品标签提出了更加细致的要求,“金装”、“超级”、“益智”、“益生菌”等词语将禁止用于婴幼儿奶粉商品名称。
在上述文件中,首次提出了禁用于奶粉商品名称的“黑名单”,并提出了12个具体词语,如“金装”“超级”“升级”“益眠”“强体”“益智”“益生菌”“贵族”“心护”“亲体”“母爱”“仿生”等词语,今后都不能用于奶粉商品名称。
同时,食药监总局还提出了负面清单的6大方向,如商品名称不得包含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词语,涉及预防、治疗、保健功能的词语,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庸俗或者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人体组织器官等词语,使用谐音字或形似字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解的其他词语。
此外,上述文件还对奶粉的原料标识进行了明确。如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性来源的,应当根据产品配方在配料表中如实标明使用的生乳、乳粉、乳清(蛋白)粉等乳制品原料的动物性来源。使用的乳制品原料有两种以上动物性来源时,应当标明各种动物性来源原料所占比例。
值得注意的是,其对羊奶粉进行了特别规定,如产品名称中标明是羊乳(奶)粉的,生乳和乳粉应该全部来自羊。生乳或乳粉有两种以上动物性来源的,不应标注为羊奶粉。
本文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故文中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观点。
桥梁 · 纽带 · 平台 · 智库
食品医药产业促进会
微信号 : CECA2016
联系方式:010-52882178
13521590799 严主任
电子邮箱:yanxiangping@fmip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