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参合缴费提至180元/人 财政补助标准提至每人450元 保障待遇同步提升

来源: 卫生计生服务/tcswjwgzh

 本报讯(记者程茂枝)记者6月15日从省农合办获悉,省卫计委、省财政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明确2017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达到450元,原则上农民个人缴费标准达到人均180元。同时,新农合医保目录将大幅扩容,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参合农民保障待遇将稳步提高。

    省农合办主任汪和平告诉记者,根据通知,2017年新农合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450元;原则上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180元。“2018年度新农合筹资将于今年9月份展开,届时各地将执行这一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低保户等困难群体仍将享受有关个人缴费减免政策。”

    随着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的进一步提高,参合群众的保障待遇也将进一步提高。汪和平介绍,我省将以市为单位统一新农合补偿方案,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50%和75%左右,实际补偿比不低于上年水平。汪和平特别提出,上述报销比例是在医保目录扩容、慢性病病种扩大的基础上保持稳定,对于群众来说总体将受益更多。他透露,我省2018年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将与职工医保药品目录相加合并,届时目录内药品将由现在的1400余种大幅扩容至2300种左右。

    汪和平介绍,我省将继续做好贫困人口综合医保工作,严格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即“351”和“180”)综合医保要求,在综合医保信息系统中精准标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属性,优化综合医保“一站式”结算流程,准确配置维护“351”和“180”综合医保政策。此外,我省将继续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大病保险筹资水平将在2016年人均25元的基础上,由各地根据情况适度提高,“原则上提高到人均3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5000元,报销比例也提高10个百分点。

    我省将继续全面推进新农合按病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省、市级按病种付费病种将由目前的200多组扩大到300组左右。全面开展县级公立医院171组已有临床路径病种的按病种付费工作,确保2017年下半年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病种付费执行率不低于50%。此外,我省还将开展新农合按床日付费、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中医优势病种和适宜技术按病种付费、总额预算等支付方式改革,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负担。

    为方便群众报销,我省将稳步推进新农合异地即时结报。汪和平表示,将继续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报工作,确保2017年年底前实现新农合转诊住院患者跨省定点就医直接结报,“届时将有130多家省外重点医院通过国家平台实现即时结报。 ”而在医疗机构监管方面,汪和平介绍,将严格监管医院 “三费”,“三费”上涨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同期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