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4〕170号)的相关规定,我院拟公开招聘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执业医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应试人员进行全面、公正、客观的评价,确保择优选拔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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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岗位要求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与岗位要求相一致,在三级甲等医院从事本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40岁以下。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持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本人。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26日(18:00)。
西安市第三医院人事科(西安市凤城三路东段10号)。
联系人:田老师 刘老师
电 话:61816196 6181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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