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2017年度招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太原市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可招募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最后1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所有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若参加笔试人数未达3倍,则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6月28日-6月2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报名登记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报考岗位要求对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的,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应说明考生基本信息、毕业时间、学历层次以及所学专业),并携带经院系盖章的《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还需提供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6.报考岗位有职业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职业资格证的,须由本人写出可以在领取《报到通知书》时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的承诺书。
7.属于“2017年底前‘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做出诚信承诺,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由本人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可提前咨询了解。
咨询电话:0351-4030390
附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2.各县(市、区)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xls
太原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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