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要积极探索医师自由执业,医师个体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或组建医生集团。
这是“医生集团”在国家政策中的第一次体现和提出。由此可见,作为新生事物,“医生集团”已经得到社会各界乃至国家层面的关注。
6月23日,第三届中国医生集团大会在成都召开。与会嘉宾从不同纬度,探讨、思考中国医生集团的发展现状、面临问题,以及对未来的展望。大家的共识是:我国医生集团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瓶颈很大。
苗艳青:国家政策没有真正鼓励医生集团发展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
对比中美医生集团可以发现,目前我国医生集团发展主要面临5方面问题:
1、缺乏对医生集团的性质、监管、规范的法律法规。
2、缺乏医生集团与签约机构的利益分配相关标准。
3、体制内外同时执业,巨大的收入差别可能导致“转移病人”的现象。
4、缺乏医生责任保险,多点执业中的责任界定不明确。
5、医生集团在晋升、科研方面存在政策障碍。
举例来说,目前医生集团注册存在问题。调研发现,国内医生集团多以公司形式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获得营业执照,但在其营业许可范围中,并没有诊疗活动这个类型。
此外,我国目前并没有全面推开“医事服务费”,且目前尚无相应法律,规定医师集团签约医生在医疗机构执业时的收入分成和劳务所得的标准。这导致相应的卫生税务工商部门监管也成了问题。这还会影响医生集团和公立医院的合作。
目前,国家政策并没有真正鼓励医生集团。我们发展出一些叫医生集团的机构,但实际做的是转诊、集中、交流平台,发展仍缓慢。在医生集团发展层面,瓶颈很大,在核心问题、关键环节上,现有政策都是缺失的。
顾昕:医生集团要和医保机构谈判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500多家医生集团,计划筹建的数量更多。这些医生集团的经营模式不外乎以下两种:
1.专科化
专科化+实体:设立专属的日间手术中心,提供专业化、高效率的手术服务;诊断护理和康复由其他合作机构完成。
专科化+网络:同既有医疗机构开展合作,提供手术服务。
2.全科化
全科化+实体:设立专属医院,实际上转型为民营医院——吸引投资。
全科化+网络:互联网医疗,提供线上医疗咨询和其他相关服务——收费是个麻烦事。
但不管经营形势如何,其主要收入来源,包括3方面——都属非医保支付:
按项目收费:自主收费、高端服务;
价格体制改革:民营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自主定价(公立医院医
疗服务行政定价为医生集团留出了体制外的空间);
医保支付的间接性:医生集团的部分收入,来源于与其合作的医保定点机构;
与此同时,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正在逐步推进,大方向包括:
1、医保支付制度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这意味着有可能包括法人化的医生集团。
2、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
3、实施打包付费,建立新激励机制;
4、多元付费方式组合,如门诊服务按人头付费(适用于“家庭医生集团”或“家庭医生连锁”),或住院服务按病种、疾病诊断组、床日付费(适用于专科化医生集团),以及区域总额预算制为框架。
在这种情况下,对医生集团而言,医保支付价制度,是一个可行的探索突破口。医生集团应该与医保机构开展谈判,订立契约,按病种设立医保支付价——这个模式适用于专科化医生集团,目前已经在福建试点中。
对医生集团而言,契约化的收费模式应该包括两部分:
1、医保支付价(固定)
2、患者自付额(固定)
这会形成新激励机制,鼓励医生集团提升服务的性价比,从而获取更高收益。唯有如此,医生集团就不会用药价虚高的药,打破药品集中招标过程中的黑暗面。
图片说明: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顾昕
曹连元:医生创业 要不断研究政策
国家卫计委医院管理研究所专家委员会委员、原副所长
国家、社会发展的巨大进步,促使医生从体制内国家工作人员,开始向社会流动,恢复医生自由职业者的本来性。
从政策发展来看,国家是一步步释放、推动,目的是实现解放医生。但在这一过程中,大家对政策仍认识不清,担心政策变化。这涉及到3方面问题:
1.政府解放医生的脚步不会停止,但这个过程一定是漫长的,不会一蹴而就。几十年来公立医院为主体的医疗结构,在短期内不会发生改变。
2.群众对医生、医疗的理解、支持,需要一个漫长的转变过程。当前,主要医生资源仍在公立医院。从公立医院走出来,到体制外,需要文化认同。需要医生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摸索,不断提出适合我们发展的形式。
3.在创业过程中,尤其要研究政策问题。要不断思考,如何争取更大的政策空间,使我们的行为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有没有底线可以突破。但也需要提醒的是,有一条底线不能突破,即不管是公立医院、民营医院还是医生集团,不能忘记希波克拉底誓言。
图片说明:国家卫计委医院管理研究所专家委员会委员、原副所长曹连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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