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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关于印发〈台州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台人社发〔2013〕19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规定,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一家正处于青春芳华与快速成长的现代化医院。2000年在台州市中心城区核心区建院以来,占地200亩,开放床位1000张,在充满创业创新激情的医院全体人员努力下,5年上三乙、11年上三甲,在国内创下医院飞速发展的新纪录。
2016年,台州市委、市政府锐意改革、争先进位,为打造台州中心城市首位度,台州市中心医院成为了台州学院附属医院,市委书记亲自揭牌、市长拨出巨资用于招录优秀人才助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着力将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打造成“台州百姓首选的名院”,为人民健康服务。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见附件)
三、报考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z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考或事业单位阳光招聘”);
2.台州人才网(http://www.tzrc.com,“最新资讯中心”栏目);
3、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http://www.tzks.net)
4、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tzswjw.gov.cn)。
5、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tzzxyy.com/),“人才招聘”栏目)。
同时将在国内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及相关高校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其中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官方平台。
(二)报名与方式
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2月底,根据报名情况,择期组织公开招聘。
2.方式:应聘者可登录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tzzxyy.com/)点击“人才招聘”,在“简历投递”中填报个人信息。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进行应聘条件的筛选,通过审查的人员,将以邮件及短信通知本人后续考试考核流程。资格审查和条件筛选以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应聘条件按优先次序排列并通知。根据报名情况,中心医院将不定期组织考试考核。符合条件的医学类报考人数一般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1.5倍(其中行政后勤硕士岗位为3倍),否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研究生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个别紧缺的医学类专业可视报名实际情况调整开考比例并研究确定是否开考。
(四)考试考核方式
包括专业技能考核与面试,由专家单独量化打分评估,其中专业技能考核根据不同专业可以理论笔试或临床实践技能操作、专业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各类考核要求如下:
1、专业技能考核:主要考查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理论知识与专业实践能力,重点了解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其中理论笔试和专业答辩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临床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可以手术操作、病史采集、病历书写、三级查房、指定情境技能操作等形式进行。
2、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沟通协调能力及个人综合素质,并对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作必要的补充了解,必要时增加人力资源素质测评。面试合格分为60分。
(五)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或临床实践技能操作和面试成绩各50%的权重比例确定初步入围人员名单,医院根据岗位需求数,按总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入围对象。如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合格或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胜任能力要求的,一般不作为入围对象。部分专业视应聘者专业熟练程度再定是否需进一步来院进行一定时间的实践试用。
(六)体检与考察
入围人员在指定医疗机构和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费用由单位及个人各承担50%。应聘人员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和应聘资格。
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通过实地、函调、访谈、电话沟通了解等多种方式进行。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医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或签订就业协议,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拒绝签订就业协议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或签订就业协议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要求的证书资料不齐或经查实属虚假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
(三)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监督与咨询
(一)监督
台州市纪委驻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纪检组:0576-88526632。
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0。
(二)咨询
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999号;邮编:318000;联系人:雷老师、叶老师;固定电话:0576-88526005;传真:0576-88526012;邮箱:tzzxyyrsc@163.com。
本公告由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原标题:台州学院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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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与条件.docx
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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