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去年发布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实施将迎来一周年。《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实施被视为国内保健食品监管的一次巨大进步,它将此前保健食品的单一注册制变为注册与备案相结合的双轨制,更加有利于中国保健食品产业的良性发展。
4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再次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就目前保健品行业频发的欺诈营销、夸大功效等乱象提出了更明确的规定。
种种措施表明,我国保健品行业监管正在日益收紧,保健品市场正在得到净化,保健品行业也将更加有序地步入快车道。
回顾
注册与备案并行 保健品监管从“内紧外松”变为“外松内紧”。
2016年3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并于同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管理办法做出的最大改变是,过去保健品要注册,需要三年以上,保健食品进入市场的周期过长,企业负担较重。而注册与备案双轨制实施后,备案时间仅需三个月,产品入市周期大大缩短,有利于推进保健食品种类数量的增加, 价格也会随之有所下调。
此外,管理办法还对保健食品上市产品的管理模式、保健食品注册程序、命名规定和违法行为处罚做出了规定。在命名方面,管理办法规定保健食品名称不得使用虚假、夸大或者绝对化,明示或者暗示预防、治疗功能等词语;明确不得使用功能名称或者与表述产品功能相关的文字;规定同一企业不得使用同一配方,注册或者备案不同名称的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同一名称注册或者备案不同配方的保健食品。为有效推行注册备案制度,管理办法还强化了对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违法行为的处罚。
展望
“意见”发布 保健食品行业再迎监管新规
保健食品行业是我国食品行业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促进我国健康服务业和养老产业发展的重要行业,已列入“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但与人们的期望及购买情况相对应的是,保健食品产业在经历了一段“野蛮生长”期后,尽管国家一直在完善监管措施,加强监管力度,行业内依然存在质量良莠不齐,夸大宣传、混淆概念等乱象。
第三方医药服务平台麦斯康莱创始人史立臣表示,保健食品行业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点。一是生产层面,以往监管上往往存在一定空白,有些企业的保健食品在生产过程中并未按照注册和备案的要求去做,保健食品中所要添加的原材料并未足量添加或生产工艺和过程不符合标准;二是在保健食品整个销售过程中的监管缺失,有些销售人员既不是医生也不是营养师,却由这些人进行营销;三是对保健食品在宣传上的监管力度不够,虽然目前国家新《广告法》已经实施,并且也有一些保健食品企业受到了相应的处罚,但处罚力度并不够,与企业的高额利润相比,几十万的罚款显然不足以使其引以为戒。
今年4月,食药监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针对目前保健品行业集中出现的这些问题,提出了更明确的监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保健食品的基本定位,严格保健食品原料管理,提出普通食品不得使用仅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强化保健食品功能声称的科学依据审查,严格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和广告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