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海市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详见《乌海市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分组人员详单》)。
(一)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6月27日-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携带《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持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非应届毕业生须持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户口在市外的乌海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乌海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乌海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对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研究生或本科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身份等真实情况、重要信息以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地点:到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会议室(乌海市滨河新区宜化街创业路交叉路口,市政府大楼东)进行资格复审,未经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3-315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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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分组人员详单.xlsx
资格复审通知书.xls
原标题:内蒙古乌海市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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