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通知精神临汾市人民医院从2017年7月1日零时起启用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
2.提高五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①诊察费上调15%。将挂号费与诊察费合并。单纯购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等不需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收取方便门诊费1元;
②护理费上调45%;
③床位费上调45%;
④手术费:一、二级手术费上调34%;三级手术费上调39%;四级手术费上调48%。
⑤治疗费:综合治疗类,上调41%;专科治疗类,上调31%;中医类:中医外治、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上调10%;针刺、灸法上调20%;中医肛肠上调30%;推拿疗法上调50%。
3.降低两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①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项目下调10%。
②检验类(免疫学检查)项目下调10%。
4.部分项目价格保持稳定。考虑部分特殊群体患者的负担问题,本次对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项目价格不作调整,维持现行价格标准不变。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仍按现行规定分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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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坤
责任编辑:凌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