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主任医师对职称制度的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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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国医生的职称评审制度受诟病的时间已经不短了。虽然这些年有了一些改进,但医生们的满意率仍然比较低。

已经讲了三个关于职称评审的故事,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每一个被评者或者评者都有自己的故事。导致这些奇特的故事发生的原因很多,其中职称评审制度是最重要的因素。中国医生的职称评审制度受诟病的时间已经不短了。虽然这些年有了一些改进,但医生们的满意率仍然比较低。在讲完三个故事后,我们今天来分析一下问题结症之所在。


首先,我们需要明白职称评审的由来。以发达国家的代表美国为例,医生的职称实际上就是行医的资格,医学生大学毕业时,能力还不足以独立行医,需要进行住院医生培训,培训的住院医生有工资收入,但非正式工作人员。医生做完住院医生培训(整形外科需要6年),再参加由行业协会组织的考试,包括笔试和口试,如果通过,可以独立行医,即获得了主治医师资格。


美国人没有需要进一步晋升的所谓副主任医生和主任医师,没有三级诊疗制度,每个医生都是独立诊疗病人,即使在大学的教学医院也是如此,医生们可以聚在一起讨论病例,但最后的方案由主治医生定,责任由其负,手术由其独立做。所以,在美国,主治医生就是一个专科医生行医资格证。而考试和发证的是行业协会,和政府没什么关系。医生的收入是由市场定的,职称也和医生个人收入多少没有关系。考试委员会由德高望重、医疗水平高的医生组成,绝对没有送钱送礼的事发生,第一年通不过考试,来年可以再来。


反观我们国家的职称评审,情况有相当大的不同,虽然我们学习的是西方的医学技术,但我们没有学他们的管理制度,而是形成了一个有中国特色的医生职称评审制度。中国的医生有所谓三级诊疗制度(其好写不好我们将来再讨论),把医生的职称分成四级(住院医生、主治医生、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这些职称与医生的工资级别、收入多少、甚至分房子的大小密切相关。我们的职称评审完全背离了西医设计这个制度的初衷。


中国医生的职称评审不是由行业协会来管理和实施,而是由政府来管理,由政府主管部门聘请专家来进行评审,因为职称的高低与医生个人利益密切相关,被评审的人就有了行贿的冲动,而政府官员和评审专家就有了权利寻租的可能,腐败就很难避免。同时,中国又是一个人情社会,人情关系常常会干扰评审,影响评审的公正性。


还有一个相并行的学术职称的评审又严重干扰了医疗相关职称的评审,即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头衔的评审。这一系列的头衔本来是为大学里从事教学的人设计的教学职称,代表的是其教学水平。但后来即使在美国,这些职称更多的演化为学术职称,即评审的条件并非被评者的教学能力,而是其学术能力,主要看发表论文的多少与质量。这个系列的职称是与收入挂钩的。


医学院的教学医院需要在评审医疗职称的同时评审教学职称,这无可非议,但在我国,两者的标准逐渐混为一谈了。即将评教授的标准逐渐用于评主任医师。因为大学之间比基金、论文和成果,医学院作为大学的一部分,必然按照大学的要求多发论文,教学医院更成为了发表论文的主力,因此,院长们通过职称晋升考核来压迫医生发表更多论文,因为非教学医院的医生的职称评审专家多数来自教学医院,故久而久之,非教学医院医生职称的评审标准就和教学医院趋同了。


这样做的结果是,只要发表足够多的论文(现在基层医院还很难谈质量),即使不会看病和开刀,照样可以评上高级职称,但若病看的好,如果没有论文,则很难得到晋升。这种价值取向严重扭曲了医生们的价值观,一些年轻大夫便不好好学习医疗技术,用更多的精力去写文章(这些文章里有用的不一定很多)。而看病好的医生的积极性受到了挫伤。


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制度层面重新进行设计,将教学职称和医疗职称的评审彻底分离开,采用不同的标准,不同的评委进行评审。教学医院才评学术职称,非教学医院完全围绕医疗工作能力制定评审标准,评审主要看临床工作能力(可以包括创新能力和处理疑难复杂疾病的能力),完全可以不必按照学术水平来评职称。也可以学习美国的制度,取消医疗高级职称的评审,并同时改革医生的薪酬制度,取消所谓事业编制,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原标题:整拧巴了的中国医生职称评审制度(四)我对制度的反思】

(本文作者郭树忠,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整形激光医学美容中心主任医师,教授,整形外科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

作者:郭树忠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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