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着手解决低价药“中标死”问题

来源: 39医药公社/yiyao-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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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药“中标死”的现象近期将得到遏制。

 

6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会上,针对低价药中标后厂家停止生产的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曾益新回应,将通过政府的协调机制,让药品供应回到比较稳定的状态。

 

曾益新指出,药品招标价格低并不是一件坏事,首先反映出药品需求方希望尽可能拿到比较低的价格,来减轻医疗机构和老百姓的负担,愿望和出发点是良好的。但还是要尊重市场规律,不能让企业长久亏本供应。

 

“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政府来协调,请专家来分析进行研究,对药品的原材料供应、生产工艺、生产过程进行分析,提出一个比较合适的价格。在基本反映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尊重供需双方意愿的基础上,通过政府的协调机制,让药品供应回到比较稳定的状态。”

 

据了解,为解决好低价药、“救命药”、“孤儿药”以及儿童用药的供应问题,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国家卫生计生委已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意见》已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8个部门印发实施。

 

《意见》主要由总体要求、任务措施和组织保障3个部分组成,具有两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一是强调问题导向,增强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


首先通过监测发现苗头性问题。在目前每个省份布局不少于15个监测哨点的基础上,联通药品研发注册、生产流通、采购使用等重点环节,逐步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监测网络体系和预警机制。综合分析我国疾病谱变化、重点人群临床用药需求、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需求、药品及其原料药生产审批等情况,合理界定临床必需药品短缺标准,建立国家、省两级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根据短缺原因、短缺程度、影响范围等情况,及时启动国家或省级应对机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


二是强调建立长效机制,注重会商联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主要是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组成国家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突出跨领域、多部门的政策统筹、协作配合、有效联动,目前已经拟订了具体明确工作规则和任务分工。国家层面重点围绕国家级短缺药品清单内品种,组织开展短缺药品及其原料药生产供应保障能力评估,研究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重大政策和制度,协调解决跨省短缺问题。省级主要是建立相应会商联动机制,综合评估辖区内药品短缺信息和应对建议,统筹解决局部性短缺问题,及时分析、处理、上报短缺信息,增强综合应对能力。

 

据了解,在起草文件的过程中,国家卫计委同步开展了短缺药品的监测分析工作,目前梳理出了约130种临床易短缺药品清单,分类明确了定点生产、协调应急生产、加强供需对接、完善短缺药品储备、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罕见病用药政策等6项应对措施。近段时间,国家卫计委会同工信部、国资委、食药监总局等部门,已经一揽子解决了近50种清单内药品的短缺问题。

 

曾益新表示,希望通过6项措施的实行,给老百姓带来真真正正的实惠。


第一,希望通过这样一些措施让医生和患者不要为无药可用所急、所困。


一些临床急需药品短缺,不但病人得不到治疗,作为医生也是非常窘迫的。希望通过这样一些制度措施解决临床急需药品的短缺,解患之困、解医之困,让医患不用为了药给困住。


第二,让企业不为利润和发展所忧。


有的药品因为价格因素或者材料供应因素,或者临床用量小且不稳定,导致了短缺现象。通过制度调整,能够保障企业能够有基本合理的利润,保障正常的生产和供应,企业不用担心生产这个药亏本。

 


第三,让行业不为违法违规所扰。


六大措施中有一条是专门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一些企业囤积居奇、抬高物价,干扰行业的健康发展,文件的这条措施,就是让行业保持健康发展状态,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建立整个行业风清气正的氛围。

 

为什么会出现部分药品短缺的现象?曾益新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是生产性因素。


不像当年缺医少药的现象,现在出现的药品短缺状况大都是由于某些局部、个别因素导致的,比如说有一些生产性的因素可能会引起药品短缺。就像鱼精蛋白,这是一个心脏手术要用的必备药品,原料药取自鲑鱼,供应有很强的季节性,可能会造成短缺。


第二,是政策性因素。


比如有时候各个地方在药品集中采购时有一个良好愿望,希望价廉物美,让老百姓尽量少一些负担,愿望是好的。但是有时候价格压得低,企业虽然中标了,但从长远来看,这个企业生产多就但是盈利不多,难以持续。


第三,是机制性因素。


比如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有一些医疗机构还没有完全转到公益性定位中来,低价药的采购使用动力不足。

 

第四是投机和垄断因素。有一些药品可能全国就两三家企业生产,为了抬高价格就控制供应,串通一气把价格抬高,出现人为短缺现象。所以药品短缺因素也是比较复杂的。

 

曾益新指出,对于这样一些情况,理论上可以通过完善市场机制来调节保障药品供应。但是市场机制这只手对于以上某些因素并不具有完全的干预能力,这个时候政府部门还得出手。《意见》中对政府的定位其实是一种新的机制,既不是裁判员更不是运动员,有点像协调员。既不是政府指定一个价格,也不是完全的市场机制,是政府当协调员,把企业、采购方、医院、专家请到一起,在保证供应稳定的前提下,商量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在这种时候,单靠完全的市场机制解决不了这些问题,政府出面协调,搭建一个平台,供需双方医疗机构和企业各自讲他们的困难,大家经过磋商,形成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结果,政府在这里起到“搭平台,促对接”的协调作用。

 

曾益新强调,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涉及研发注册、生产流通、采购使用等多个环节和多个部门,关系患者、医疗机构、生产流通企业、行业学协会等方方面面,参与主体多、社会关注度高、应对难度大,也迫切需要创新工作模式,加强部门协作,强化风险防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决老百姓基本用药需求这样一个民生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在文件发布后,确保文件精神和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力争到2020年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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