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波7月新政奔来 与你息息相关

来源: 医药报/xbyytm


摘要

明天就是7月1日了,全国各地一大波医药政策和新规也将开始实施。作者:张娟(整理)


7月1日马上就要到了,全国各地一批医药政策新规也将开始实施,来看看都有哪些?


我国第一部《中医药法》将正式施行

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十五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下称《中医药法》),从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部共酝酿30年的我国首部《中医药法》终出台了。


其中《中医药法》第十四条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这也意味着开办中医诊所的许可制将成为历史了,中医诊所备案制从7月后将走进历史舞台。


新版公卫规范将正式实施

7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计调查制度(试行)》将正式实施,意味着自7月1日起,各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要按照新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服务规范的要求进行。


除了公卫以外,7月1日起,我国传染病报告卡已经执行新版,将“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中肺结核分类进行调整。


广东、山西: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北京新医改已率先全面启动,而广东和山西的医改步伐也丝毫未落后。


3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7月前全省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挂号费、诊查费。除此之外,将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到2018年,全省医疗费用增幅低于9%。


6月19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山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到7月1日起,山西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今年,山西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江苏:以法律名义对“医闹”零容忍!

近日,江苏省出台《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宣布条例将于7月1日实施。其中条例列出了患方行为黑名单,包括冲击或者占据诊疗办公场所,封堵通道;在医疗结构内拉横幅、设灵堂、摆花圈、焚香烧纸等。


以往,面对这些行为,医院和相关机构一筹莫展,现在,条例明确赋权,要求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江苏省这一《条例》的出台也意味着我国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将逐步进入法治轨道,让医护人员看到希望。


武汉市:盲人按摩医师可开办医疗机构

7月1日起,武汉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者可以开办医疗机构。


武汉市盲人协会会长、市按摩医院副院长刘汉云介绍,目前武汉只有300多专业盲人按摩师持有医疗证书,其中武汉市按摩医院就有57名专业按摩医师。


太原市:统一城乡居民医保

7月1日起,太原市原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政策和原新农合医保县级统筹政策将平稳整合过渡到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政策,实现统一城乡居民医保。


其中城乡居民个人缴费不再区分成年人、未成年人,执行统一的城乡参保缴费标准,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年。此外,原新农合医保已经执行“先住院后付费”的定点医疗机构,从7月1日起同时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患者提供“先住院后付费”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参保患者。


广西:门诊特殊慢性病医保实施新政

7月1日起,《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办法》对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进行了调整,与原北部湾政策相比,广西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大大提高,包括新增8个病种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基层看病报销比例有提高等。


多地医疗机构实施门诊限输令 

7月起,多地再次实施限输令,并延伸至县级医院。


海南省7月起,将逐步实施大型医院停止普通门诊静脉输液工作,到年底前,全省各相关三级综合医院应全面停止普通门诊输液。


不仅大医院门诊限制输液,根据柳州市卫计委发布的通知,从7月1日起,柳州市县级医疗机构将停止门诊静脉输液,柳江区及五县的18家县级医院在此范围之内。


综编自人民网凤凰网楚天都市报当代生活报、南国今报、漯河晚报等媒体报道。健康界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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