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家庭医生有这些好处~

来源: 基层卫生智库/H4China


签约家庭医生:

方便挂大医院专家号

可预留床位

可方便慢性病患者开药

可上门、错时服务


主要有三种服务  四方面优惠


基本医疗:

基本医疗服务涵盖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服务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健康管理:

健康管理服务主要是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制定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可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以及特定人群和特殊疾病健康管理等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就医:

家庭医生团队将主动完善服务模式,按照协议为签约居民提供全程服务、上门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转诊:

转诊方面,家庭医生团队将拥有一定比例的三级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预留床位等资源,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二级以上医院的全科医学科或指定科室会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


用药:

家庭医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比例合理的国家基本药物和常用的医保报销药品,确保签约的慢性病和恢复期转诊病人用药连续性。对于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可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减少病人往返开药的频次。


医保:

允许城镇签约职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个人签约应承担的费用等。



2017年底,辽宁省所有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普通人群规范签约覆盖率达到30%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60%以上,力争实现全部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覆盖。到2020年,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


这是日前,辽宁省医改办会同省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印发《辽宁省关于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内容。


谁来担任家庭医生?以全科医生为主体

意见明确,现阶段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等。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特别是内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等,作为家庭医生在基层提供签约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通过签订协议为其提供服务场所和辅助性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含个体诊所)签约服务,并享受同样的收付费政策。随着全科医生人才队伍的发展,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签约服务队伍。


服务采取什么形式?原则上是团队服务

意见还明确了,签约服务原则上应当采取团队服务的形式,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统筹制定组建规划和程序,以签约服务任务为导向,以人员结构现状为基础,以自愿双向为原则,兼顾整体平衡和团队个性化特征,科学、合理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允许一个成员(特别是公共卫生医师)服务多个团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家庭医生团队的工作任务、工作流程、服务规范以及成员的职责分工,并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原则上由家庭医生负责团队成员的任务分配和管理。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有条件的地区可吸收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义)工等加入团队。


每个团队服务人数?最多不超过2500人

现阶段原则上以居民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为主,1位居民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明确签约服务内容、方式、时限和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以及其他有关事项。以确保服务质量为前提,每个家庭医生团队综合考虑服务能力和覆盖半径,签约居民数量应控制在2000人左右,最多不超过2500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标准文书由各市卫生计生部门统一制定。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搭建平台,利用展板、宣传手册、微信、大讲堂等多种形式,做好签约宣传和政策解读。每年3月底前完成首次集中签约,5月底前完成补签,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开展签约。签约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可续约或另行选择其他团队签约。鼓励和引导居民就近签约,也可跨区域签约,形成有序竞争机制。



焦点问答

随着辽宁省人口老龄化和慢性病高发出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出将有助于市民看病就医,缓解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无人问津局面。此外,家庭医生的提前介入对居民的健康管理将起到积极作用。辽宁省出台《辽宁省关于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后,省卫计委进行了解读。


1.什么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以家庭医生为核心,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支撑,通过签约方式,促使具备家庭医生条件的全科(临床)医生与签约居民或家庭建立起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以便对签约居民或家庭的健康进行全过程维护,为签约居民或家庭提供安全、方便、有效、连续、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的转变,是实现基层首诊、构建起分级诊疗体系的重要突破口和关键环节。


2.如何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

现阶段原则上以居民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为主。我省提出,要加强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对接,引导居民或家庭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时,自愿选择一所二级医院、一所三级医院,建立“1+1+1”的组合签约服务模式,或结合本地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直接选择一所三级医院,签约居民可在签约组合内任意选择一家医疗机构就诊,若到组合外就诊须由家庭医生转诊。


3.签约服务费都由谁来承担?

家庭医生团队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方式共同分担。标准和分担比例由各地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物价等部门根据服务内容、签约居民结构以及基本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经费承受能力等协商确定。


4.如何监督签约服务的效果?

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是促进家庭医生提供优质服务的关键。

一是建立定期考核机制。省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指导意见》,从签约数量、有效签约、规范履约和效果体现4个维度确定考核指标体系,明确绩效评价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各市结合工作推进情况可动态调整考核指标,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签约服务绩效评价。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是建立考核结果挂钩机制。绩效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以及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等挂钩。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团队,建立惩处机制。


三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以签约居民为主的反馈评价体系,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作为家庭医生团队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居民选择家庭医生团队的重要参考。


5.如何为签约服务技术支持?

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以资源共享和人才下沉为导向紧密型医联体,通过选派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远程医疗等形式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各类医联体中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为家庭医生提供会诊等技术服务和指导可不纳入多点执业备案范围。


为家庭医生履行签约服务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地区可为家庭医生配备统一的着装、出诊装备、交通工具等。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签约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报告等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通过建立智能客户端等多种形式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的交流平台,为信息咨询、互动交流、患者反馈、健康管理等提供便利。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可穿戴设备等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和健康信息收集分析等服务。使用互联网和移动支付等方式,进行家庭医生签约和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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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基层卫生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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