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公众号”可以订阅哦 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管理规定。6月30日上午,我院在市卫计委医政科的监督下,由医院医务科、药剂科、保卫科等相关人员在履行完备手续后,对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的;医院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回收的空安瓿;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无偿交回医院的等情况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进行了销毁。 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及患者使用剩余无偿交回的由药剂科专人负责计数,并作记录。 此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销毁工作在市卫计委医政处领导监督下进行,医院医务科、药剂科、保卫科全程参与销毁工作,并拍照留存。(医务科)欢迎搜索:临汾市人民医院或扫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微信号:lfsrmyygzh图/文:孙瑞 责任编辑:凌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