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患者】自7月1日起门诊诊查费实施调整

来源: 晋城市人民医院/sxjcsrmyy



根据晋市发改收费发【2017】259号文件精神,我院安排将于2017年7月1日零时开始执行调整后价格。特敬告患者:

工作时间

门诊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 3:00-6:00(7月1日-9月30日)

诊查费标准

优化门诊项目组合,将挂号费与诊查费合并。具体如下:

专家门诊:

主 任 医 师   15.0元

副主任医师    8.0元

普通门诊:

主 治 医 师   4.0元

住 院 医 师   2.0元

方 便 门 诊   1.0元  

门诊中医诊查费加收3.0元;

门诊妇科诊查使用的一次性窥器、垫子及内诊等加收3.0元; 

门诊口腔科诊查使用的一次性器械盘加收4.0元;

诊断证明书开具收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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