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成多人认为:医院不该剥离药房!

来源: 百丰医药/sybfyy


〖上期投票话题〗

医院该不该剥离药房?


根据已经确定的时间表,年内我国所有公立医院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而医院门诊药房也将从利润部门变成运行成本。药房何去何从成为公立医院不得不面对的一大问题。因此,北京、广州、成都等地医院做出了门诊药房剥离的尝试。有观点认为,医院剥离药房可以降低药品零加成后的管理成本,同时减少医院对药品收入的依赖,杜绝医院和医生收受药品回扣的机会。但也有观点认为,利润的消失并不是医院剥离药房的充分条件,取消药品加成后的损失应以合理渠道进行补偿,另一方面,社会药店的能力参差不齐,药品质量安全无法保障,且医保报销也是个难题。那么在你看来,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应不应该剥离门诊药房?


〖投票结果〗

〖读者精彩观点〗


◎jytx:医药分家的相关问题已经讨论好多年了,现在还在嚼个不停!医院自备药房,天经地义!难道剥离了药房就能斩断利益链条,就能解决以药养医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暂不提阴暗面,真要参与竞争,医院能否做到不限制处方外流,你的价格高低决定了药房的生存空间,与剥不剥离有关系吗?


◎平远康寿:假如医院的药房交给市场托管,第一会滋生另外一个黑色利益链如医院的耗材釆购,第二医院的蛋糕对资本市场来说是大家都想分得这块蛋糕,那么暗中操作更不可避免,因为药企开发的新药要推向市场,只能靠医院和医生。如果不交给市场,就没有黑色利益链了吗?也不是,医药公司可以跟市场的价供给医院,医院也可以不加成卖给病人,但是用药的主动权在于医生,医生就用医药公司回扣多的药开给病人,这样病人不仅药费降不下来,可能还会淘出更多的费用买到与病无关的药,同时担付更多的各种检查费用。


◎布罗林卡:医院不应该剥离药房,医院作为药品消费的大户,不论从其用药的全面性还是不间隔性都不应该剥离药房,因为医院若没有药房很难保证门诊、急诊、手术等部门和环节用药及时性,一旦药品出现供断或供给不及时后果不堪设想,第二医院用药品种多、用药量大,如果不严格把控药品来源难以保证患者的康复,而对于其管理等费用相信通过合理手段调解均能权衡好,毕竟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才是第一位。


◎王文展:医院是利民的单位,因为药品没有加成的缘故而不运行医院,明挑着是为了节约运营成本,但是碰到医院急救或者一些不确定因素,然后因为医院没有储备药房,或者紧急用药外面没有更近,这对医疗是大大的不利。再者,把医院药房剥离,明显是要把药材市场化,利润空间转移给药店,药材的品质是否能得到保证,药品价格是否合理,又回归到药改之前的处境。所以我不赞同医院剥离药房。


◎小老虎:我总感觉几十年的惯例,在没有前车之鉴的情况下,还是分片分时间段依据自身实际情况来解决。如果一定要医药分家,也可以先双管齐下,医院和终端药店同时卖药,不叫任何一方独大,而且患者可以自主选择,价格必须统一,看反馈情况,最后决定。或者两种销售同时存在,谁的服务好,老百姓自然拥护!这也就逼着他们必须搞好服务。但也涉及到有的能人既经营药店又管着医院的问题。所以又要有更严格的规定,利益链必须打破。


◎动力十足:我认为取消药品加成对于患者来讲减轻了用药负担,医院药房从盈利部门变成了非盈利服务部门,也是公立医院回归公立的好办法。医院药房就需要政府相应的补偿机制,从其他科室适当的补偿,减轻运行成本。医院诊疗和药房是密不可分的,药房从医院分离不可行,一些急救药、紧缺药、麻醉品等等是社会药房无法经营的和不允许销售的。既然回归了公立的公益本位,就不能计较得失。或者从供应商适当弥补一些开支也可以尝试。


◎中新:药品零加成后对医院来讲,表明看药房就是个负担,需要场地、设备、人员的支出,但不应甩包袱,应通过其他渠道实现收支平衡,比如提高诊疗费和医事服务费、争取财政补贴、争取上下游合作单位志愿等形式进行运营模式进行运作。将药房托管出去,不能有效地直接管理,难以保证药品质量,也很易导致新的利益腐败。



◎海欧:我认为医院剥离门诊药房时机还不成熟,不管现代医学再如何发展,最终的治病还得靠先进优质的药物,同时,现在的社会药房还没有能力满足临床对药物的需求,特别是急救药品,孤儿药品社会药房不可能备齐。还有,医院药房和本院诊疗科目临床用药高度相辅相成,才能高效满足临床需求,而社会药房终究与医院临床需求不可能缝连接,所以不可能完全保证临床需求,所以医院药房不能剥离,社会药房只能作为补充而己!

内容转自公众号:医药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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