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扶贫政策制定主体为县卫生计生局,具体由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组织实施。救助途径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二次报销、民政救助、兜底保障、慈善救助。
一、什么叫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
答:符合规定要求的患者,在县内县、乡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入院就诊时,持医保卡、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即可住院治疗;出院时,仅需缴纳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部分,即可办理出院手续。
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对象都是哪些人?
答:凡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或新农合的患病人员均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限于自然疾病人员)。
三、“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流程是什么?
答:一是患者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需缴纳住院押金,但须与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新农合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交医疗机构保管。
二是患者出院时,只需承担扣除新农合补偿和医疗救助或者新农合补偿之后的个人费用部分。如果个人承担医疗费用能一次性结清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归还患者的有关证明,并办理出院手续。
三是需长期住院且医疗费用较高的患者,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医疗费用分阶段结算具体办法。
四、永吉县新农合转诊规定是什么?
贫困患者转诊按照新农合转诊规定,到县域以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到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县医院、县二院)负责转诊手续,农合办协助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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