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票制”的实施进展牵动着市场的神经。近日,上海市、浙江省、内蒙古等地出台了两票制实施方案。据统计,截至7月5日,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已经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药品采购两票制的实施方案(试行)。
“两票制的推出将对医药生产企业、医药流通企业等多个主体产生影响。”一位医药行业上市公司表示。借此政策变化,医药流通企业将面临整合,未来医药生产企业也将面临市场营销推广变革。
据了解,药品从生产厂商流通到患者手中要经过层层加价,这导致部分药品价格虚高。为了整治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去年以来,国家监管部门采取多手段实施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以减少药品流通的成本。
为此,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解决医药领域突出问题,从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全流程发力,提出了系统改革措施,明确提出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推开药品购销“两票制”。
据统计,目前,已经有25地出台了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时间表。据了解,多地对实施两票制设置了不同时长的过渡期,有的地区5个月,有的地区3个月,允许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和公立医疗机构在过渡时间内消化库存、调整并重构药品供应链体系。
对于两票制,不同地区给予了不同的规定,其中备受市场关注的生产企业主体认定、实施步骤也各有特色。
例如对生产企业的认定来看,近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上海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显示,上海市对两票制的认定是: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其中,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1家商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1家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
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则对生产企业标准进一步“放宽”,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合规委托负责药品销售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仅限1家企业),可视同生产企业。
一些地区实施两票制的步骤也不同。例如多地规定,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正式全面实施“两票制”;而一些地区针对本地特点推出了逐步推进的模式。
“两票制”的推出首先对医药流通企业产生影响。分析人士认为,“两票制”将压缩药品流通环节,医药流通行业将进一步整合,大部分中小型没有竞争力的商业企业将逐渐消失,综合竞争力较强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明显受益。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医药商业领域的企业存在诸多挂靠、过票、虚开发票等被定性为违规的历史行为存在,这样就导致整合商业企业可能背负上财税风险,目前商业企业整合不如预期。
此外,此政策对制药企业来说,影响也不容忽视。此前,第三方医药服务平台麦斯康莱创始人史立臣向记者介绍,目前中国有上千家制药企业,但有自营队伍的制药企业并不多。大多数企业还是以代理模式为主。随着两票制等政策推开,无自营队伍的制药企业营销将陷入难以为继的状态。
医药行业一家上市公司人士表示,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企业的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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