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重大举措,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重要实践,是推进健康江西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下面小编给大家解读一下健康扶贫的相关政策:
(一)政府资助参保
1.全额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每人每年150元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2.为解决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县政府出资每人每年90元,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
(二)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水平
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城乡一、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省里文件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50%,现我县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由原来的40%提高到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 I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封顶线由3000元提高到100000元(与住院医疗待遇合并计算),II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封顶线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
(三)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6万下降到5万元,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5万元。5万元以上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规定比例支付。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市外转诊70%。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医药费纳入城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起付标准由20000元降至10000元,按55%比例支付,不累计进入城乡大病保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
(四)继续实施十类重大疾病免费救治
继续实施“光明·微笑”(白内障、唇腭裂)工程,儿童“两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尿毒症免费血透、重性精神病免费救治、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手术、儿童先天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及康复免费救治、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免费救治等重大疾病免费救治项目。
(五)继续提高15种重大疾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5种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定额救治,在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治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分别按80%和70%补偿。
(六)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
由政府出资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90元。补偿标准为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个人负担费用按90%补偿,由个人全额负担的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对属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认定的该疾病治疗必需的、无法替代的药品和医疗器材费用,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补偿75%,个人负担25%。年报销封顶费为25万元。
(七)加大民政大病救助力度
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予以救助;将五保、低保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支出型大病救助范围予以救助。
(八)设立扶贫病房
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设立扶贫病房,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减免挂号费,诊察费、普通检查费等相关费用,优化医疗服务。
(九)实行“先住院、后付费”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住院、后付费”,凭户口本、身份证、扶贫卡、医保卡免缴住院押金,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患者出院只需支付自付医疗费用,自付比例不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