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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辽宁省卫计委发布《关于公布辽宁省医疗机构集中采购新上市创新药品清单(2017年第一批)并实行参考价挂网采购的通知》。
按照《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辽卫发[2017]27号)规定,在前期组织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对2015年10月1至2016年12月30日新批准上市创新药品申报、两轮专家论证和两轮社会公示的基础上,根据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形成了《辽宁省医疗机构集中采购新上市创新药品清单(2017年第一批)》。现就做好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将辽宁省医疗机构集中采购新上市创新药品清单(2017年第一批)内的药品纳入辽宁省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信息库,实行参考价挂网采购。
二、相关企业参与方式如下:
本次参考价挂网采购,无需在网上填报信息及参考价,仅需递交纸质材料。对于未参与辽宁省药品参考价挂网采购资料投报的药品生产企业,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编制报送纸质投标资料及报价函(附件2),具体要求请参考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2016年2月18日发布的《辽宁省2015年医疗机构药品直接挂网采购招标公告》及附件(需要平台打印的材料不需递交);未参与过以往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的企业,还需递交《领取密码委托函》(附件3)和《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4)。
三、时间安排
领取密码及纸质资料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7月11-17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递交纸质资料地址: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A座606室),咨询电话:024-23447761。
欢迎符合条件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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