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55条医改新任务 4大亮点看过来

来源: 基层卫生智库/H4China

广东省人民政府网9日挂出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文附后),共提出了55项医改重点工作任务。

梳理发现,里面亮点纷呈:广东省将组建省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在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实行“两票制”。同时,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医联体建设、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也一再被强调,还明确提出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亮点一: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通知》中推动落实的重点工作的第一条,就是要“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明确从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入手,2017年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重点人群达到60%,把所有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通知》还指出,要制定分级诊疗常见病的入、出院标准和转诊指征、规范和流程,扩大基层首诊病种范围。

《通知》还指出,在有条件的城市推广深圳罗湖医院集团模式的紧密型医联体。所谓罗湖医院集团模式即以基层为重点、以健康为中心、以医保基金总额管理、结余奖励为核心的模式。这样一来,政府更多地把钱投进社康,做强居民身边的健康服务,让老百姓少生病、少住院、看好病、没负担,由保“医疗”到保“健康”。而在粤东西北地区以及惠州、江门、肇庆等15个地级市,《通知》明确提出将开展医联体试点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齐补“短板”,《通知》明确,45家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要在2017年底前全部开工,同时,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改造任务,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

此外,将新招收4200名住院医师和1080名全科(助理)医生参加规范化培训,农村卫生人才订单定向招生规模扩大到1000名,实施产科、儿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并为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设全科医生特设岗位。

亮点二:药品加成全取消

《通知》指出,广东所有公立医院都要在7月前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同时,扩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范围,全省至少建设一个国家级示范县。

2017年深圳、珠海、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7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关于控费,《通知》指出,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并适时公布各市主要监测指标排序情况。

要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至少选择3个市开展试点,初步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

亮点三:组建省医保基金管理中心

《通知》明确提出要改革医保管理体制,组建省医保基金管理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试点。在珠海、中山、东莞等3个市开展医保基金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同时,要落实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的政策,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

《通知》指出,要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2017年年底前所有城市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所谓按病种收费,就是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收费标准包含患者从诊疗入院到按病种规范治疗出院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床位、药品及医疗耗材等各项费用。通过这一方式,可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涨,减轻患者负担。

亮点四:实行“两票制”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体系

《通知》明确,2017年年底前,在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实行“两票制”。“两票制”指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以“两票”替代目前常见的七票、八票,减少流通环节的层层盘剥。

对于短缺药品,《通知》明确要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加强短缺药品储备。支持建设小品种药品集中生产基地。还强调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推进实施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培育集中采购主体,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

《通知》指出,医保药品目录同时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时,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建立医院总药师制度试点。落实处方点评等制度。指导地方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列出具体清单,实施重点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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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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