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享受“特权”?那就签约家庭医生

来源: 县域卫生/zgxyws88

“北京版”家庭医生服务方案的靴子终于落地了。



作者 | 亲斤

来源 | 整理自网易新闻


7月13日,北京市发改委正式披露并解读了《北京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确定了在北京签约家庭医生的形式、方法、负责范围等。


县域君了解到,今年北京力争实现农村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此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将对接基层家庭医生转诊服务,签约患者可享受预约挂号、专家号、优先住院等“特权”。


力争签约服务覆盖率达35%以上


根据《意见》,北京将在全市各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在签约服务的内容、方式、收付费、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慢性疾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人群,慢病患者中近期优先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人群。


目前,北京累计签约763万人,常住人口签约率35.1%,签约重点人群394.5万人,重点人群签约率为71.9%。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力争实现农村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


多项特权满足患者需求


为提高居民签约积极性,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将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政策,家庭医生可定期对签约居民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并推进以“就诊预约、定向分诊、诊前服务、诊疗服务”为特色的签约预约诊疗流程。


同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求通过全科医学科或指定科室,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建立绿色转诊通道,以确保患者及时享受到预约挂号、专家号、优先住院(符合住院标准)等转诊服务,方便签约居民享受到连续性的就医服务。


对于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符合一定条件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等四类慢性病患者提供最长不超过2个月药品用量的长处方服务。对疾病康复期转诊回社区的患者,家庭医生要求提供社区康复、家庭病床服务。


除此之外,北京市还将积极研究探索门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以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就诊。“目前,家庭服务的付费主要涉及三方面,一个是公共卫生财政,一个是医保报销,一个是个人付费。门诊慢性病探索按人头付费,主要指的医保方面的付费。比如一个社区签约多少人,就给付多少医保,类似于包干的概念。”据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按人头付费涉及医保的总费用控制问题,还需要制定更细化的实施方式,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研究准备中。

 

家庭医生团队将“扩容”


将患者从大医院下沉到基层,然而目前基层面临全科医生人手不足、服务能力仍有限等问题。


现阶段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师和乡村医生等。


相关部门将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含退休),特别是内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等,作为家庭医生在基层提供签约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通过签订协议为其提供服务场所和辅助性服务。


此外,鼓励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含个体诊所),在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筹管理下,提供签约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同时接受定期考核及监管。不断加强全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签约服务队伍。


家庭医生激励机制坐实


《意见》确定了家庭医生薪酬水平、收入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其中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奖励基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向签约重点人群的家庭医生(团队)倾斜,二级以上医院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上向参与签约服务的医师倾斜;在编制、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家庭医生倾斜等。


医保控费新途径


值得注意的是,要保证家庭医生制度的可持续性,确定合理的收费机制格外重要。曾有业内人士反映,长期以来,家庭医生式服务没有一套完整的价格体系,医疗保险未将家庭医生提供的健康管理和咨询服务纳入付费范围,令居民在选择签约时存在顾虑,“也正是因为很多服务没有相关的收费标准,受患者欢迎的主治医师上门服务,单次只能按医保规定收取相对低廉的上门费,但实际上每次上门服务需要司机、医生和护士等多人,医院难以收回成本,也让家庭医生式服务难以持续”。


对此,《意见》明确,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约定的签约服务中,所涉及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向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本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规定执行,非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和签约居民协商确定,医保报销按照本市医疗保险报销政策执行。符合医疗救助等政策的按规定实施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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