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奖励扶助待遇能及时发放,符合条件的人员需于7月至10月底前携以上证件到户口所在社区(居委)申请上报。
1、独生子女父母及子女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反正面)
2、户口簿(索引页、地址页、个人页)原件复印件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复印件
4、属于失业后在人社部门挂档办理退休的人员还需提供退休证
5、无业等人员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芝罘区全面落实城镇其他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政策(每人每月80元),2016年度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奖励扶助金已经拨付至个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统一发放至居民银行卡中,居民可咨询户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发放城镇其他居民独生子女父母3076人,发放奖励费2464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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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卫生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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