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发布《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在国家要求的医联体建设医疗集团、医供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4种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了富有内蒙古特色的托管医联体和高层医疗协同体,从制度机制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给出了医联体建设和发展的一条新思路。
形成托管联合体
《方案》明确提出,要总结和推广内蒙古帮扶式托管旗县级医院开展医联体建设经验,在城市与旗县(市、区)之间,由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为主体单位托管旗县级一所或多所医疗机构,形成托管联合体。托管联合体建设的基本标准是,三级公立医院向旗县级医疗机构派驻管理团队、临床专家团队和信息化管理团队,在实现管理共同体的基础上,重点提升旗县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与现代化管理水平,旗县(市、区)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自治区级或综合水平高的盟市级三级公立甲等医院,除参加属地医联体建设外,可按照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原则,与若干个医联体建立合作关系,建设体量更大、覆盖范围更广、人才流动更畅、服务能力更强的高层次医联体——高层医疗协同体。
引导群众基层首诊
引导包括三级医院在内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建立目标明确、责权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关系,推动形成分级诊疗制度,引导群众基层首诊、合理就医。
内蒙古在医联体建设方面,致力于建立畅通的双向转诊机制和责任一致的引导机制,同时注重三级公立医院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变输血为造血,同步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关键在于突出3项重点任务,即: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理顺双向转诊流程。无论是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还是跨区域专科联盟、边远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或者是托管联合体、高层协同体的建设和发展都遵循以上原则。
明确目标及时间进度
内蒙古自治区不但在医疗机构的定位和管理和协作制度等方面有明确的路线图,还制定了严格的时间表。自治区要求:在8月底前,各盟市要出台医联体建设工作方案,确定本区域医联体建设的数量、模式、主体单位和其他成员医疗机构,明确医联体建设目标及时间进度。10月底前,三级公立医院等主体单位启动医联体组建工作,成立理事会,制定章程。年底前,有3项工作是硬任务,也就是“三个至少”:即所有城市公立三级综合医院至少以医疗集团形式组建1个医联体,各盟市至少选择1个旗县开展医共体建设试点,每个盟市至少选择一个医联体组织开展药品耗材带量、带预算采购。
医联体的建设重点是在为分级诊疗打基础,在技术层面,要把国家确定的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冠心病等病种的分级诊疗规范在医联体内得到落实,这些病的门诊服务主要在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在管理层面,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考核体系,重点考核基数辐射带动、医疗资源下沉等情况,将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