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票制】严格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保障药品供应

来源: 梁平区人民医院/lprm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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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重庆市卫生计生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药政发〔2016〕92号)和梁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梁平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梁卫发〔2017〕83号)要求,我院从2017年6月1日开始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


药品采购“两票制”是国家、市、区等各级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推行“两票制”为抓手,不断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保障药品供应。


同时“两票制”实施起到净化药品流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作用。它是2017年医改工作“5项制度”“10件实事”之一。



所谓“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购销发票,流通企业到公立医疗机构开一次购销发票。以前药品流通存在三票、四票甚至多票,存在“过票洗钱”、偷税漏税等药品购销中违法违规行为。


从6月1日起我院除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及中药饮片以外的药品订单都执行了“两票制”。但从执行的一个半月的情况来看,目前我们在药品的采购过程中存在大量的困难:一是部分急救药品存在供应垄断行为,有市无货,我们多方求购,无法买到临床需要的药品;二是供货价上涨厉害、医保限价低,造成采购价远高于医保限价,甚至高出医保限价的十倍,进而造成医院卖药倒贴。目前采购困难的药品有:硫酸阿托品注射液、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肾上腺素注射液、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利多卡因注射液及硫酸镁注射液等。



虽然在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的过程中困难重重,但我们会想尽一切办法,克服诸多不利因素,加大与梁平基药中心的沟通、加强与各药品配送公司协调,保障药品采购“两票制”的顺利实施,保障我院的药品供应。


药剂科  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