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等13个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30人。目前,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已公布。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7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二楼会议室
(太原市杏花岭区府东街95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
4、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职工,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本单位);
5、职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 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8、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的,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应聘的资格。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通知,有关事项可直接与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教育处联系。
联系电话:0351-3046154
附件:《2017年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人事教育处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