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2017年第6号)》。
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珠海市广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市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申请复检。
序号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主要不符合
GSP的事实
责令整改日期
备注
1
珠海市广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
粤BA7560315
证书编号:
B-GD-15-086
注册地址:
珠海市南屏科技园屏东四路十一号黄宇宇A型厂房第七层A区
2017年7月12日,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企业未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
2.企业常温库待验区多种药品的入库单和购进随货同行单上没有收货人员签名。
3.现场检查时,个别需阴凉储存的药品放置于常温库。
4.企业养护人员未按要求对在库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并记录。
5.企业常温库及制剂阴凉库的整件区,多件不同品种、不同批号药品混垛。
6.企业药品出库拼箱发货没有醒目的拼箱标志。
2017年7月13日
特此通告
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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