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事业高于天,惠民利民无小事!跨省异地就医即时联网结算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为此,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把跨省结算惠民利民工程当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议程,第一时间开通跨省异地联网结算业务。自接到上级通知后,我院迅速行动,全面落实,专科专人负责,认真梳理工作流程并召开了专题会议,及时安装了省内社会保障卡读卡鉴权设备、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平台,合理配置熟悉业务系统的工作人员,保证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医院OA、多媒体等平台,宣传异地就医人员即时联网结算的相关信息,引导患者合理有序就医,公布异地参保人员就医流程、报销政策等信息。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就让我们在为您到位的服务中加点任性!!
省内、跨省异地就医
即时互联网结算
相关细则
(一)省内、跨省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员在省内、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诊疗行为。
(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必须在参保地备案后方可办理省内、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省内、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应入院24小时内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到住院处办理联网登记。省内、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在办理入院登记时,核对就医人员身份,做到人卡一致,如发现冒用等情况停止办理持卡入院登记,并报告就医地经办机构。
(一)结算标准
异地就医人员在我院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其标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二)个人费用结算
参保人员出院时,持社保卡到住院处7号窗口办理结算。按照参保地政策规定计算参保人员个人以及各项医保基金应支付的金额,参保人员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本政策最终解释权归高密市中医院保险科。
保险科联系电话:2367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