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016年实现廊坊市级统筹,2017年初实现了河北省内医保结算互联互通,参保职工可在省内所有定点医院门诊和药店划卡购药直接结算,并实现在省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直接结算。自本月起,廊坊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已经接入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我县参保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在全国具有异地结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实现出院直接结算报销。
一、异地住院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截止到7月20日全国共有410个参保地区4237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全国跨省异地住院结算平台,其中包括北京101家、天津38家、河北79家(我县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也已纳入),全国接入异地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名单还在不断更新中(参保人可登录http://si.12333.gov.cn进行查询)。参保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在以上医院住院,出院时已经能够实现在窗口直接结算报销。
二、异地结算仍需办理转院登记手续
我县参保职工因病情需要转到统筹区外住院,仍需按原政策提前办理转院手续,转外医院必须为三级以上综合医院或二级以上专科医院,且为非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注:不是所有开通异地结算的医院都符合我市域外转院资格。
如参保人办理转外的医院已经接入异地住院结算平台,在填写《转院审批表》办理转院手续时,还需携带社会保障卡到医疗保险所办理异地结算登记,医疗保险所为该转院人员开通要转往医院的直接结算权限后,该病人在该医院使用社会保障卡办理住院,出院时才可在窗口直接结算报销。
参保人以下情形不能实现在异地直接结算:一是转外医院不具备异地住院结算资格;二是参保人尚未持有社会保障卡;三是未到医疗保险所办理异地住院结算登记。以上情况参保人按原政策办理转院手续,住院费用仍需到医疗保险所报销。
三、异地急诊报销手续
参保职工因急症在域外医院急诊住院,必须在入院48小时内电话(0316-8855391)通知医疗保险所备案,急诊留观期间的门诊费用与住院时间连续的也纳入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急诊检查处理后必须及时转入具有异地住院资格的医院住院治疗。
如所住医院具有异地结算资格,必须使用社会保障卡办理住院手续,可委托他人持病人社会保障卡到医疗保险所或致电医疗保险所(0316-8855391)告知病人社会保障卡的详细信息,及时办理异地就医结算登记,出院时就可在医院窗口直接报销结算。
四、异地安置人员报销
跨省异地结算平台的开通极大的方便了退休后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异地安置人员住院报销,我县医疗保险所已将异地安置人员信息录入异地结算平台,异地安置人员所选的当地定点医院如具有异地结算资格,参保人持社会保障卡即可实现在该院住院直接结算。建议异地安置人员参照异地结算医院名单,选择本人居住地区具有异地结算资格的医疗机构作为当地定点医院,以方便住院报销。
异地安置人员住院直接结算必须使用社会保障卡,参保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必须在廊坊市内医院或药店进行激活,还需要持卡(可他人代办)到医疗保险所办理异地结算登记后,才能实现在所选的异地医院住院直接结算。
五、个人账户在药店和门诊的使用
目前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只能实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暂未开通跨省门诊和药店划卡结算业务。参保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可以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定点药店划卡购药,并在省内所有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直接结算。原我县发放的医疗保险卡只能在廊坊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使用,廊坊市以外该卡不能读取,建议参保人尽快办理社会保障卡。
六、门诊特殊疾病报销
门诊特殊疾病报销目前只能在廊坊市内具有特殊疾病结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已全部开通)。市内其他医疗机构、省内异地结算平台和全国跨省结算平台都暂未开通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参保人到统筹区外进行特殊疾病诊疗购药,需要办理外检外购手续。
全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平台的开通,是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事业迈出的坚实卓越的一步,极大的方便了参保人员在异地的住院报销,特别是京津冀三地接入异地结算平台实现住院直接结算,对于我县参保人员尤其是退休后居住在京津地区的异地安置人员,更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服务。
医疗保险咨询电话:8855391、8829433、8930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