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司法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有关规定和《山西省司法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山西省司法学校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和联系方式
复审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109号(山西省司法学校综合楼八层803房间)
联系人:王振香、王荣
联系电话:7015041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入学时间、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以及可否按时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并注明首次聘用的起始时间)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专技3、专技4和专技5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工作证明。工作证明格式见附件2;
7、心理学及应用心理学专业需要提供国家级心理咨询师二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会计学专业需要提供助理会计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有关本岗位的证明材料。
五、相关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参加资格复审和放弃参加面试;
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供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名单中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由于放弃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未达计划聘用人数3倍比例的岗位,不予递补,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5、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
附件1:2017年山西省司法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工作年限及从业年限证明
附件1:
2017年山西省司法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序号
准考证号
姓 名
笔试成绩
岗位名称
1
93160133723
要如阳
81.10
专技1岗位
2
93160051221
武文婧
79.50
专技1岗位
3
93160150606
原瑶
79.40
专技1岗位
4
93160091001
吴姗
75.00
专技2岗位
5
93160092114
胡玉维
70.30
专技2岗位
6
93160241617
张璐
64.40
专技2岗位
7
93160120413
彭云萍
82.60
专技3岗位
8
93160125723
陈强业
74.60
专技3岗位
9
93160153927
宋雅丽
73.70
专技3岗位
10
93160092321
贾倩倩
81.30
专技4岗位
11
93160194221
李玲
78.80
专技4岗位
12
93160131405
罗小艳
78.30
专技4岗位
13
93160020806
李磊
74.70
专技5岗位
14
93160132228
王萍
73.70
专技5岗位
15
93160140423
王嘉敏
72.60
专技5岗位
附件2:
工作年限及从业年限证明
我单位 同志,累计在我单位从事 工作满 年,具体为:
起止年月
从事何种专业
技术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有关规定和《山西省司法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和联系方式
复审地点:太原市体育北街6号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办公楼2层人事处
联系人:郭老师、牛老师
联系电话:7620296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入学时间、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以及可否按时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专技3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大学本科的毕业证及复印件;
7、2016年的毕业的未就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我处托管或提供档案托管协议书)。
8、其他有关本岗位的证明材料。
五、相关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参加资格复审和放弃参加面试;
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供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名单中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5、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
附件:2017年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
2017年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序号
准考证号
姓 名
综合知识
岗位名称
1
93160093126
马超
78.30
专技1岗位
2
93160103627
李倩
77.60
专技1岗位
3
93160040111
王静
76.70
专技1岗位
4
93160160826
张栋
71.90
专技2岗位
5
93160011216
李甜
69.50
专技2岗位
6
93160101115
陈佩
67.80
专技2岗位
7
93160262530
苏晓梅
74.90
专技3岗位
8
93160101822
孟瑜
74.90
专技3岗位
9
93160081719
付洁
74.20
专技3岗位
10
93160193912
姚小芳
77.80
专技4岗位
11
93160231321
成瑶瑶
70.80
专技4岗位
12
93160091912
任婧辰
69.00
专技4岗位
13
93160151418
张嘉琦
79.20
专技5岗位
14
93160132529
王曜珲
76.20
专技5岗位
15
93160301104
任睿娜
76.10
专技5岗位
山西省环保厅事业单位2017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省人社厅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省环保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资格复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承办,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2。
三、需提交的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书的,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入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
5、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并注明首次聘用的起始时间),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
6、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2、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项可直接与报考的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见附件2。
4、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复审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联系电话:0351-6371048
山西省纪委事业单位2017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纪委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考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以及省人事考试中心公布的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成绩,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7月28日(下午15:00至18:00)。
2.资格复审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大街51号(省纪委监委主楼101房间)。
二、人员范围
1.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根据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报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范围的人员,具体资格复审人选名单附后。
2.资格复审开始前,若资格复审人选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综合知识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复审方式
考生本人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审。
四、审查要求
1.提供本人身份证、大中专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1份),审查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2.提供本人工作经历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在工作单位起止年月及工作岗位(或职务),要求表述完整准确。
3.已就业的需提供已就业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须说明是否为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是否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工作人员)或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4.已就业的另需提供本人档案正本(由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携带,档案材料必须齐全);未就业、档案不在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保管的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托管原因)。
5.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其他人员代办,家长及其他陪同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工作场所。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安排,有序进行。
3.资格复审合格者将进入面试环节,请考生及时关注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公告(网址:www.sxdi.gov.cn)。
4.省纪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公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等各个阶段和环节工作安排及相关信息均会在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进行公告或公示。各位考生及家长应及时关注信息动态,并保证在招聘期间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特别提示:省纪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的辅导培训。目前,社会上各种培训辅导班及借省纪委名义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印发的资料等,均与我委的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51-6779707
山西省工贸学校2017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山西省工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山西省工贸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7年8月3日-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请考生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二、地点
山西省工贸学校人事科(太原市晋源区晋祠路三段389号山西省工贸学校办公楼一层人事科办公室)。
三、相关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照本人报考职位条件提供相应的证件,主要有: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与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必须一致)、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证件。上述证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证件及相关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资格,同时记录备案。
3、应聘人员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4、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351—2773709
山西省工贸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下表:
山西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山西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7年7月2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按资格复审人选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如下:
序号
准考证号
姓名
1
93060240713
韩少杰
2
93060260919
白 gang(木冈)
3
93060281924
郭文政
4
93060062711
齐泽政
5
93060093128
韦 宏
6
93060070118
李增强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7月27日下午15:30至17:00
地点:太原市劲松北路5号山西省老干部活动中心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以及可否按时毕业的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在本单位);
5、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6、其它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开始后,因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最终参加面试人员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员确定。
3、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空缺人数不再递补。
4、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人员面试等事宜请关注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门户网站公告,敬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6、联系电话: 0351-4045256 4042413(资格复审期间)。